关于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遴选推荐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遴选推荐的通知

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053号)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省厅)决定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遴选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一)依托单位。申报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应为我省自然资源系统具有科技创新优势的法人单位,采取独立组建或由厅直属单位牵头,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优势互补,签订合作协议,共建任务纳入建设方案,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

(二)领域方向。围绕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履行,我省申报重点在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及实景三维应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工程化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应用示范。

(三)体制机制。申报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要具备创新优势,研究基础、团队建设、创新能力等基本条件应符合《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9号)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能够落实创新中心运行发展所需的保障条件,并为自然资源管理职能履行提供技术支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依托单位与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共建创新中心,建立利于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运行管理机制,多元化筹措建设运行经费,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二、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建设方案(格式见附件1),即日起可登录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系统(http://210.73.59.232:8080/),按要求填报信息。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建设方案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省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涉密申报材料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采用保密方式报送。

三、遴选推荐

省厅将对各单位申报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遴选及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专家论证及现场考察结果,省厅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择优进行推荐。

联 系 人:科技处 ?杨琼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qq.com">********6@qq.com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附件2: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评价指标体系.pdf
附件1: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格式).pdf

标签: 自然资源部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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