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所)、省监狱局、省交通厅、青海广播电视台银行代理开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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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所)、省监狱局、省交通厅、青海广播电视台银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所)、省监狱局、省交通厅、青海广播电视台银行代理开户项目”组织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所)、省监狱局、省交通厅、青海广播电视台

二、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4—07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参加投标的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二)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且签订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三)自身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本项目的经济责任,承认并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四)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二)投标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关要求为准。

(三)招标内容如有变动,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四)中标原则:以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所要求的原则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须交纳壹万元投标保证金。

(六)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六、采购内容: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所)、省监狱局、省交通厅、青海广播电视台银行代理开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若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则自2014年4月24日起至2014年5月10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若修改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和开标日期另行通知。购买标书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黄河路30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西宁市黄河路30号)。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女士 130*****786

青海省监狱局李女士 (0971)*******

青海省交通厅岗女士(0971)*******

青海广播电视台陈先生 155*****070

采购机构: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张女士 (0971)*******

网址:www.ccgp-qinghai.gov.cn 邮箱地址: qhzfcg@126.com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18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4—07号项目名称:银行代理开户项目采购单位: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所)、省监狱局、省交通厅、青海广播电视台招标单位: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4月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青海?西宁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第四部分投标书格式及附件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银行代理开户项目2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4-07号3招标人: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5标书购买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0号,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标书购买联系电话:0971-*******6招标文件售价:陆佰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7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达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开户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帐号:****************75408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9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个工作日10★投标书正本份数: 1份★投标书副本份数:3 所投包个数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12开标地点:青海省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省财政厅办公楼左侧)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项目。2、本次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及产品要求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一)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二)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三)能够满足收付业务需要的经营网点规模。(四)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异地转账两小时内到账。(五)具备先进和完善的信息网络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所代理的业务信息。(六)能够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七)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八)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九)投标人必须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详见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十)其他要求详见每包具体要求;(十一)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要求四、投标书格式及附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5天前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期5天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人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在以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三)投标书的编制7、投标书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8、投标书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1)开标一览表;(2)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文件格式;(3)按照第11条要求在服务方面以书面形式所做出的服务承诺以及对用户优惠条件的说明;(4)按照第12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5)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9、开标一览表9.1投标人必须按照表中规定的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地填写相关内容,并同投标正本文件一起放入投标正本专用袋中;9.2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方案,表中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10、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11、服务承诺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做出响应。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2.1按照第9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凡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及其他包括:(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要求的统一格式,正本为原件);法人的新一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2)投标人的新一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3)投标人承诺函(按要求的统一格式,正本为原件);(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按要求的统一格式,正本为原件);(5)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全部需加盖公章,并须经年审合格);(6)企业简介。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用于因投标人的行为使本次招标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本次招标活动中未中标且投标人未发生过失行为的,招标人在法定期限内退还投标保证金。13.2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或汇票方式直接缴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不收现金)13.3投标企业投标时,需出示“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否则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要求而予以拒收,并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13.4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若无纠纷、投诉问题,则予以退还。13.5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25条规定签订合同。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叁拾(30)个工作日。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份数为3 所投包个数(如:投报1个包,提交副本4份;投报2个包,提交副本5份;以此类推),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印,其他形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受理)。15.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15.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四)投标书的递交16、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封装在统一印刷或自行定制的“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招标文件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的名称。16.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专用袋”(正本)中密封。16.3密封后的投标书均应:(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2)投标专用袋应有“于2014年-月-日-时(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16.4如果投标人未按第16.1-16.3条要求将投标书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的,则招标人将对其投标书予以拒收,并退回投标人。16.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7、递送投标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7.1投标书的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17.2所有投标书都必须按投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17.3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8、投标书的撤回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19.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招标开标。投标方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19.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采购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现场监督开标和评标活动。19.3开标时,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中的各项内容。19.4唱标结束,由投标方对所投项目宣读内容进行确认。19.5开标过程由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方法和定标20、评标委员会20.1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招标纪律,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有关行业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以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行业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独立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20.3评标专家及评标委员会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对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6)必要时解答投标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7)评审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1、评标工作程序21.1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的评标办法。进入评标阶段后,招标人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该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书,推荐预中标候选人,最后确定中标人。评标小组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得分最高者,确定为预中标人。一、在初审阶段(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1.2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投标。1、未提交或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投标书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化文件的;4、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条件的;5、未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做出实质性响应的;6、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其他情况的。21.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时准备回答评委提出的质疑(如不在场视为自动放弃)。21.4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22评标办法一、本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二、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满分50分) 项目很好好一般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团队)1074优惠条件531近三年业绩及财务状况531网络设施和保障能力1074经营网点1074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1074(七)中 标23、推荐中标候选人23.1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书,推荐预中标候选人。23.2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得分最高者直接确定预中标人。23.3每包中当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本身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有上述情形,则依次类推。(八)授予合同24、中标通知24.1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5.2中标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对违约方按第13条第3款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可从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组织供需双方签订经济合同。25.3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双方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5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九)废标26、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处罚27、处罚情形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方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部门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本项目共4个包: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所)、省监狱局、省交通厅、青海广播电视台基本账户/建设专户包1: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所)基本账户要求:存取、转账服务便利,就近开户(单位地址:西宁市北大街12号)。包2:青海省监狱局基本建设专户要求:1、具有管理基本建设资金方面的丰富经验。2、能满足大额资金调配使用。3、支持非营业日对公大额现金业务,并提供相关保障服务。 4、交通便利、停车方便,距离城西高速路口较近。包3:青海省交通厅党费收缴普通户要求:就近开户(单位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包4:青海广播电视台党委经费专户要求:大额现金支取、转账便利,就近开户(单位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81号) 第四部分投标书格式及附件附件1:青海省政府采购采购项目投 标 书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4-**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投标包号: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附件2:投 标 书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我们收到青政采公招字(QC)-2014-**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正式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1)开标一览表(2)资格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方法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开标一览表包号确定的开户银行名称12............注:该表中内容应与标书中内容完全一致,并不得填报选择性方案;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投标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授权人签名:职务:职务: 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贵方2014年 月 日青政采公招字(QC)-2014-xxx号招标,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设备一览表中规定的 ————————(设备名称),并证实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由工商局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2、我方与制造商的代理协议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3、我方公司简介。4、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复印件,证明本企业产品质量过硬的有关证书或资料复印件;5、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6、业绩(特别是所投标地区或较近地区的业绩)、质量反馈等能表明投标单位产品质量上乘、性能优越的证明资料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的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7、业绩补充材料8、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如果有的话);9、其它文件和资料。10、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单位的名称:单位的地址: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签字: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传真: 电话: 邮编: 附件6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需方签订供货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附件7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为了科学、诚实、客观、公正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参加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二、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不围标、不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不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不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全面地履行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折不扣地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接受进入供应商“黑名单”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附件8售后服务计划(投标人应按不低于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条款做出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盖章:年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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