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序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参考品牌 |
1 | 手提电脑 | 1台 | 处理器类型 第三代酷睿i5;双核心/四线程;内存容量:4GB/硬盘容量 500,32GB/屏幕尺寸: 14英寸/无线通讯 :802.11b/g/n无线网卡,蓝牙4.0 | 联想 戴尔 华硕 |
2 | 单反相机 | 1台 | 2020万像素/传感器尺寸22.5×15mm/最大分辨率5184×3456/实际焦距 18-200mm/液晶屏像素 104万像素/支持视频拍摄快门速度 液晶屏尺寸 3.2英寸 | 索尼 佳能 |
售后服务及要求 1、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产品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来源的新产品。 2、售后服务:(1)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2)按厂家承诺进行;(3)按厂家出厂提供免费保修及维护,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售后服务书原件。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交货时提供货物合法来源证明。 |
三、报价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各报价人须就《货物需求表》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询价采购报价指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等各项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安装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
五、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包括:1、报价表(包括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单价、合价、交货期等内容);2、售后服务承诺书;3、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内页、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4、产品彩图(如有时);5有效的供货证明原件.((以上文件均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同时报价文件必须封边,否则报价无效))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报价文件必须于2014年4月22日10时整前以书面密封形式(即封面标注项目名称、递交时间,封口处均粘贴密封条,注明密封字样并加盖公章为合格,否则本公司一律拒收) 递交至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三路28号),逾期不受理。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担保低价者中标。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与“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不一致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以验收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九、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公告媒体: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十一、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三路28号
联系人:小邓 电 话:****-******* 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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