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办公场所文化提升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报价邀请
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办公场所文化提升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报价邀请
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拟对学院办公场所文化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执行采购,现欢迎供应商参加前来响应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办公场所文化提升项目(一期)
二、项目概况
1.设计区域:财会楼三层A、B区办公室场所南侧3处露台及大厅。
2.功能要求:
(1)办公楼层大厅区域要求具有展厅功能,展示会计学院相关内容,大厅露台区域具有休闲阅读功能;
(2)将大厅区域露台进行改造,要求与总体风格相融;
(3)将两边露台进行改造,要求与总体风格相融;
三、方案要求
1.空间设计合理,能够满足建设需求,达到充分提升阅读空间功能与文化内涵的良好效果;
2.家具陈设、采光照明、装饰色彩、绿植选择等方面体现简约优雅、灵动时尚的风格,既温馨舒适,富于人性化和智能化,具有艺术气息和学术氛围,能给学生和老师带来美好的体验和感受;
3.方案具有可实施性;
4.材料内容必须提供完整明确的设计效果图,并以图文形式进行阐述。
四、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实施过类似征询项目,具有成功案例。
五、设计预算金额:2.6万元
六、报名及现场勘察时间
本项目需要进行现场实地勘察,报名及现场勘察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12月13日中午11点(工作日期间来访),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敬东 电话: 137*****401
地点:财会楼三楼A307
(根据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校人员需提前审批,报名单位可以提前联系了解进校审批流程)
七、评审方式
1.本次采购参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
2.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办公场所文化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会计学院办公场所文化提升项目设计方案评分标准.docx;
3.评审要求:各设计单位提供纸质版材料进行评审;
4.评定时间:拟定2021年12月14日
5.经磋商小组确认后,立即发布成交公告。
八、付款方式
成交设计方需根据定稿效果图在20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提供等额发票,由采购方支付合同金额。
备注:1.设计方应在规定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证件或证明资料等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或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2.资格审查的标准按照省政府采购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其他事宜,以成交后签订的合同为准。本采购项目解释权归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所有。
本次征集方案将进行综合评审,选出最优方案作为后期公开招标的参考依据。
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
2021年1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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