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7月30日、扬子石化物采中心设备仓储车间或指定安装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满足付款条件和交货进度要求。 2.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投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中给予扣分。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4.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5.备品备件不少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6.供货商须具有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CRAA产品认证证书和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副本中须含招标物资-热水溴化锂制冷机组)。 7.供货商须具有不少于3个项目4.5MW及以上制冷量的热水型溴化锂机组的供货业绩。本项目不接受无运行使用经验的试制产品,所提交的业绩应已投用3年以上且连续运行效果良好。(原询价文件中此相关条款作废) 8.供货商须在技术报价文件中提供能证明其业绩可满足以上技术要求的具有签字(盖章)的技术协议和合同复印件、用户良好使用证明等文件,证明文件至少应有项目名称、热源条件、制冷负荷、使用单位和联系人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原询价文件中此相关条款作废) 。 9.供货商须设有制冷机全性能测试台,测试台获得国家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认可。供货商须在技术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和设备的实物照片。 10.供货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至少为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须在技术报价文件中提供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11.溶液热交换器须采用高效不锈钢板式换热器(采用全焊接),板片材质为316L。(技术方案中需明确说明使用业绩) 12.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技术协议中加“★”“Δ”的条款,相关内容需逐条响应。所有偏离必须澄清,投标截止日期后的所有技术差异及偏差原则上将认为不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13.分包商清单需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执行,卖方技术方案中的分包商清单应明确,不应再带有“或相当于”字样。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2月8日8:00时至2021年12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9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12月29日09:00时前与郑家明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姜雪江 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发票、业绩、装备能力等投标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核验文件的真实性将纳入评审范围,请诚信投标。 (2)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他关于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的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为准。 (4)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5)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流程和金额正常支付。 (6)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7)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8)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10)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11)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