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辽中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生物有机肥及播撒旋耕作业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10-12 至 2021-10-19 | 撰写单位: |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辽中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生物有机肥及播撒旋耕作业)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中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生物有机肥及播撒旋耕作业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2-00138 项目名称:辽中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生物有机肥及播撒旋耕作业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51,700.00 最高限价(元):2,151,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为辽中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生物有机肥及播撒旋耕作业 2.采购数量:以植物为原料的生物颗粒有机肥,3312亩(300公斤/亩);旱田或水田旋耕(包含检测),3312亩。 3.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时间):2022年4月30日前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实施地点:辽中区于家房镇。 5.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后付合同款70%,第二年付合同款30%。 二、施肥要求 1.旱田旋耕施工技术要求 (1)技术标准 ①作业前要清除田间障碍物,填平沟坑。 ②地表冻结深度在20cm以上时,禁止耕翻作业。 ③土壤适宜含水率为18%~22%。 ④翻垡达到无回垡、立垡、碎土良好,残株杂草及肥料覆盖严密。 ⑤耕后地表平整,不重耕、不漏耕、地头、地边整齐,耕幅一致。 ⑥旋耕作业旋耕深度不小于8cm。 ⑦跟茬粉碎长度不大于4cm。 (2)施工要求 本次项目设计针对当地土壤特点采用旋耕措施进行土壤改良。秋收结束后,以55kw拖拉机为动力,配置相应旋耕工具进行,破碎15~20cm厚表层土,一次性将土壤细碎、土肥惨和均匀、地面平整,达到旱地播种的要求,此措施提高工效,争取农时,并能充分利用拖拉机的功率。同时,能疏松土壤,增加土壤的空隙度,形成土壤水库,增强雨水渗入速度和数量,避免产生地面径流,使耕层厚而松散,结构良好,通气性强,土壤中水、肥、气、热相互协调,利于种子发芽,作物根系长好。 2.水田水稻旋耕耙田 (1)技术规范 旋耕整地耙平后,碎土率达到≥50%,地表平整度≥1.3,深耕稳定性≥50%。 (2)水田旋耕技术要求 水田作业要根据农作物轮作的农艺要求和土质情况确定耕作深度,一般情况下旋耕15cm±2cm、实际耕深与规定耕深偏差≤5%。 ①水田旋耕期,一般在当地插秧前20天左右进行作业,不用等水,待水灌田后,加以平整就可插秧。 ②水田旋耕作业时,选用2或3档前进档,犁刀轴选用高速为宜。必须采用最大轮距,否则防滑轮与旋耕机相碰,不能安装。 ③耕作时,尾轮内管伸出外管的长度最多不得超过100mm,同时不能坐着,而应站着手扶扶手架使犁刀离地过田埂或过沟,以免内管弯曲。 ④操作时,勿使杂草在旋耕刀上缠绕过多,否则将增加拖拉机的功率和零件的磨损,消除杂草时,须关小油门,将离合制动手柄放在“离”的位置上,将变速手柄和旋耕刀操作手柄放在空档位置,然后用铁钩将杂草拉出。 ⑤耕作时,发现泥、水进入旋耕刀传动箱内,须立即停止耕作,排除故障,更换损坏件。否则,将使链条过快磨损,甚至引起断裂。 ⑥旋耕后,再用常规旋耕耙或圆盘耙深伸入土地2cm~10cm耙平一遍。 ⑦旋耕耙作业后,土壤耕层深厚,结构疏松,土壤颗粒大小均匀一致,地表整地较为平整,即完成旋耕整地工作。 (3)适用机具 旋耕机常用的机型有与8.8KW拖拉机配套的1Gz-80/90型旋耕机,与18.4KW轮式拖拉机配套的1G-140JS、150JS型旋耕机,与36.8~73.5KW拖拉机配套的1G-175、200、180s、200s、230s、以及250s型旋耕机。 3.生物有机肥施用 工作内容:购买有机肥、播撒有机肥、旱田深翻 施肥用量:颗粒状生物有机肥,每亩施用300kg/亩 具体指标如下: 本次采用撒播生物有机肥与农户深翻(旋耕)、施肥相结合的综合措施进行土壤改良。实施时需要使用带GPS和计量计的施肥机进行施肥,将生物有机肥按300kg/亩,撒播于耕地表面,利用深翻(旋耕)技术将肥料混入土壤中,生物有肥料含有各种营养元素,可为农作物提供充足营养;生物有机肥料中有效活菌数含量高,微生物菌群活跃,可有效改善作物根系附近的微生态环境,加快有机质分解,产生的活性物质能促进农作物生长,提高玉米(水稻)品质。 生物有机肥施用量为各项指标须达到国家农业行业标准(NY 884―2012)的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 表1 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要求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1 | 有效活菌数 | 个/g | ≥0.2亿 | 2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 % | ≥40.0 | 3 | 水分 | % | ≤30 | 4 | 酸碱度 | | 5.5-8.5 | 5 | 蛔虫卵死亡率 | % | ≥95 | 6 | 粪大肠杆菌群数 | 个/g | ≤100 | 7 | 有效期 | | ≥6个月 | 8 | 总砷(As)(以烘干基计) | mg/kg | ≤15 | 9 | 总镉(Cd)(以烘干基计) | mg/kg | ≤3 | 10 | 总铅(Pb)(以烘干基计) | mg/kg | ≤50 | 11 | 总铬(Cr)(以烘干基计) | mg/kg | ≤150 | 12 | 总汞(Hg)(以烘干基计) | mg/kg | ≤2 | 三、检测要求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辽宁省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为加强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成效,提高耕地质量,了解土壤改良措施效果,并有针对性的指导下一步工作。 2.检测内容 (1)检测点位:共涉及土壤改良地块3312亩,每200亩设置一个检测点位,要求检测点位标出2000坐标格式下的平面坐标及检测点位分布图; (2)检测项目:检测点土壤中的PH值、有机质含量、有效磷、缓效钾、速效钾、全氮共计6项; (3)检测时间和频次:施肥前(上批粮食作物收割后)检测一次,施肥后(下批粮食作物种植前)检测一次,共计两次。 (4)检测方法及仪器设备 序号 |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分析仪器 | 1 | PH | 土壤检测 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NY/T 1121.2-2006) | PH计 | 2 | 有机质 | 土壤检测 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 1121.6-2006) | 数字瓶口滴定器 | 3 | 有效磷 | 土壤检测 第7部分:土壤有效磷的测定(NY/T 1121.7-2014)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4 | 缓效钾 |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 889-2004) | 火焰光度计 | 5 | 速效钾 |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 889-2004) | 火焰光度计 | 6 | 全氮 | 土壤检测 第24部分:土壤全氮的测定自动定氮仪法(NY/T 1121.24-2012) | 全自动定氮仪 | 3.成果提交 (1)带有CMA资质认可的检测报告及过程的质控报告 (2)综合分析报告,包含施肥前后检测指标的变化,谱图分析、图片材料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4月30日前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供应商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工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农业农村部生物有机肥产品登记证(如为销售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的农业农村部生物有机肥产品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 28 号市民服务中心)5 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30分钟(即2021年8月3日 9:30-10:00)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中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南一路3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bc6cac8">[emailprotected]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野 电话: 133*****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