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沈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21-2035年)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09-30 至 2021-10-14 | 撰写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沈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21-2035年))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21-2035年)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2481 项目名称:沈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21-2035年)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21-2035年) 二、预算:共计160万元 三、项目概况:按照2020年第三次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会议部署以及《沈阳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开展《沈阳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立足地下空间集约利用,满足城市未来发展需要,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建设。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4个月(合同签订后)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工作内容: 规划范围沈阳市中心城区,重点研究范围为沈阳中心城区。规划基期年2021年,规划年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按照自然资源部市县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编制指南中城市地下空间复合利用要求,规划内容应包括: (1)结合基础能力调查、现状普查等内容,对我市城市地下空间发展历程、现状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进行梳理与评价。 (2)对标先进城市,对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所处阶段、发展方向等提出经验借鉴,为规划编制提供参考。 (3)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规划等目标要求,提升完善我市城市地下空间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发展目标。 (4)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开发边界等内容,预测2025、2035年地下空间规模及功能构成。 (5)制定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水平空间结构和竖向分层要求。 (6)完善分层分区管控通则,优化重点区域分布及连通管控要求。 (7)整合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地下道路等重大线性地下基础设施布局,完善专题控制内容和空间协调整合要求。 (8)提出优化我市地下空间管理建议。 2、坐标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 (4)《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01年11月20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5)《沈阳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6)《辽宁省人民防空设施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发布) (7)《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2012 (8)《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9)其他有关规范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项目中期成果40% 付款条件:通过局级审查、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项目结题审查30% 付款条件:通过专家论证及市级审查、开具发票 3、付款方式:纳入一张蓝图和综合平台30% 付款条件: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及综合平台、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成果、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合同签订后)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网络上传电子文件及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姜北 ***-******** 邮箱地址: [emailprotected]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北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