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大灵山地区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江西省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大灵山地区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江西省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大灵山地区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大灵山地区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31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QZFCG-2021-006A
项目名称: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大灵山地区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1J********6 | 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大灵山地区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递交规划设计初稿,6个月内递交规划设计终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证明材料:需提供近3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银行纳税转帐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近3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发票或银行缴纳社保转帐凭证或社会保局出具的缴纳社保凭证,提供任一种均可);(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00:00 至 2021年12月17日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报名,并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31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询问)。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贰仟元整(¥92000.00元),汇款帐户和帐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生成,投标人必须从基本帐户中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生成的帐号。到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也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及监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后,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广信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饶市广信区清水乡
联系方式:18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饶市广信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饶市广信区七六路12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新华
电话:137*****26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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