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四标段(二次公告)施工招标公告

锦屏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四标段(二次公告)施工招标公告


锦屏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四标段(二次公告)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锦建招(2014)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屏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四标段(二次公告)已由锦屏县发展改革局以锦发改基建【2012】1号、锦发改基建【2013】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锦屏工业园区(敦寨镇),建设规模:厂区内2093.58米的道路工程,路面给排水,照明工程,总投资:约1200万元;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示全部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至 2014 年 4 月 25 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持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必须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至 2014 年 4 月 25 日,(不少于5日,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服务费10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5 月 4 日14时30分,地点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屏县敦寨镇 地址:贵阳市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D栋23楼8号

邮 编: 邮 编: 550002

联 系 人: 龙晓凯 联 系 人: 许世燕、陈敏

电 话: ****-******* 电 话: 130*****886136*****64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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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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