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大米)重新招标公告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大米)重新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 18 号、 19 号、 20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景洪市教育局的委托,对“ 2014年景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大米)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商、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2014年景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大米)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旺招采字】 BN2014/ 11 -00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3 . 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相关机构认定的 在 2014年1月1日以后 的产品检验报告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
4 . 原则上应在当地设有分支机构,应有一定规模具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以及车辆 (健康证和驾驶证最少 各 3份) ,能够保质保量配送到各个学校并做好售后相关服务。
5 . 若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声明书。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情况、采购内容交货时间及地点
1.分包情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 不分包,采购内容为大米, 采购数量为*******公斤,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开始供货。
3.交货地点:景洪市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内,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4.交货方式:现场交货,落地验收。
四、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
五、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六、保质期: 不低于12个月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4年 4 月 20 日至 2014 年 4 月 2 9 日 (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 80 号活发大厦 6 楼 6001 室)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格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5 月1 3 日上午09时00分
2. 投标 文件递交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时间: 2014年 5 月1 3 日上午09时00分
4.开标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yngp.com/ 发布。
十、相关费用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考虑招标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报价。
招 标 人:景洪市教育局
联 系 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2014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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