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资产一批(含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招标公告
报废资产一批(含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招标公告
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 ||||||||||||
项目名称 | 报废资产一批(含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 |||||||||||
资产属性 | 实物资产 | 资产类型 | 废旧物资 | |||||||||
转让底价 | 492.04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进入公告延长期后,以e交易页面公示的本项目公告截止日期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转 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产权交易机构(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称“云交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云交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南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本转让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本转让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本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本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 |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事处 | |||||||||||
法定代表人 | 宋向礼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 |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经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 ||||||||||
批准机构 |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值 | 492.04万元 | ||||||||||
评估机构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2月25日 | |||||||||||
核准(备案)单位 |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文号 | 2021-21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年10月29日 | |||||||||||
标的基本情况 | ||||||||||||
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一批(含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报废房屋建筑物共14项和报废机器设备315项。资产于1973年开始建设,1980年1月建成投用,生产工艺为水溶液全循环尿素生产工艺,是最老的尿素生产工艺,产品能耗高。其中,房屋建筑物腐蚀严重,造粒塔已倾斜;设备老旧,能耗高,运行周期短,无法修复正常使用。详见附件下载:评估明细表。 | ||||||||||||
现场展示及踏勘 | ||||||||||||
展示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事处大为制氨公司厂区内 | 展示及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 | |||||||||
踏勘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
特别提示 | 目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意向方需电话预约踏勘时间,避免人员集中,现场踏勘时请各意向受让方按照标的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 |||||||||||
重大事项及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资产在评估报告范围内按现状整体打包进行转让,不拆分交易。 2.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受让。 3.此次转让资产范围以现场展示为准,部分标的有可能存在零配件缺失、不完整、已失效等现象,转让方对设备的使用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转让资产实物与评估报告及资产转让清单完全一致,同时不因实物的增减而增减转让价款。 4.转让标的在交付时,涉及房屋建筑及机械设备的拆除和回收处理等,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标的前,务必详细了解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关于生产装置/设备、拆除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的行业规定和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资产处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此行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在报名截止日前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但仍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并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当不限于面积、质量、数量、型号/标识、厂家、价值、效用及瑕疵),不再另行对转让标的进行验收。 7.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本次委估的房屋建筑物共14项,总建筑面积14,877.60 平方米,均未办理产权证,房屋建筑物明细表第5项氨水站值班室已拆除;其余13项资产均未拆除。 8.公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涉及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10.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告为准。 11.本项目拍卖公告内容及拍卖相关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 |||||||||||
交易条件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以到账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进行线上注册登记提交报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手续。 2.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1)现场提交的,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提交; (2)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需提前与拍卖机构或云交所联系,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寄出(以寄件凭证记载的具体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按时限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受让产权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由云交所提供)《竞买协议书》《网络拍卖规则与注意事项》(由拍卖机构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5)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 4.报名咨询及地点: 报名人可在标的物所在地: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事处大为制氨公司厂区内通过本次拍卖机构(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联系人:陈女士181*****307。 |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则视为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标的不成交; 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详见附件下载《网络拍卖规则与注意事项》)。 | |||||||||||
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应于收到云交所《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标的成交价的【1.5%】一次性交纳交易服务费(不含拍卖佣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转让底价:492.04万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C交易价款。 三、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报废A尿素装置拆除施工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若因受让方提供的施工方资质等资料不符合该协议书要求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标的交付: 1.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受让方进行标的交付。经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后视为标的交付完成,标的毁损灭失等风险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按现状交付。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其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标的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数量、型号/标识、厂家、价值、效用及瑕疵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竞买申请及报价,受让后须按上述时限接收标的。 3.受让方须在标的交付完成后【90】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拆卸、搬运和垃圾清运,转让方予以一定配合,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拆卸、搬运、运输、垃圾清运和场地占用等)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受让方未在时限内完成上述事项,则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费用。若受让方未进行垃圾清理,则转让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清理并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未按《报废A尿素装置拆除施工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规定,致使转让方遭受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转让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五、受让方在付清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交易保证金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六、本次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七、其他: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数量、型号/标识、厂家、价值、效用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其违约。 | |||||||||||
特别说明:在确定受让方【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同时,云交所不负责交易价款的催收。 | ||||||||||||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截止 时间 | 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 | |||||||||||
交纳金额 | 100万元 | |||||||||||
保证金 及 结算账户 | 收款单位: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西园路支行 | |||||||||||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项目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项目保证金”。特别提示:汇款人须与报名人为同一人,不允许代付及以现金缴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将影响报名人的受让资格确认,因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 | ||||||||||||
处置方式 |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2.若标的仅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则视为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标的不成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3.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及拍卖机构拍卖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4.若意向受让方违反《竞买协议书》《拍卖规则与注意事项》(详见附件)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若出现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和拍卖机构拍卖佣金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及拍卖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受让方确认。 | |||||||||||
附件下载 | ||||||||||||
云交所:********/********115219_602.pdf" target="_blank">受让产权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pdf;拍卖机构:********/********135231_416.pdf" target="_blank">竞买协议书.pdf、********/********135253_562.pdf" target="_blank">网络拍卖规则与注意事项.pdf;转让方:********/********141046_611.pdf" target="_blank">评估明细表.pdf、********/********120506_71.pdf" target="_blank">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环保、拆除、综合治理管理协议书.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地址 | 昆明市五华区祥云街59号国资银佳大厦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先生 |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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