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招标公告

一、谈判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沂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1.2谈判地点:新沂市人民医院
1.3谈判范围:室内外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压送风和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档烟垂壁和排烟天窗系统、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移动式/手动灭火器系统、室内消防炮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5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1.6服务期限:2022年度
二、谈判企业条件: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
2.7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在江苏省内取得资质的合法有效的分支机构
2.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或临时一级资质
2.9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在本企业注册)
三、报名及谈判时间、地点
3.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6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视作弃标。
3.2网上报名:********564@qq.com">电子报名资料发送到********64@qq.com
联系人: 王晓云181*****936
衡墩化133*****198
3.3谈判地址及时间:
地址:新沂市人民医院门诊五楼2号会议室(新沂市人民路16号)
时间:2021年12月17日(周五)下午14:30
3.4参加谈判单位均需现场缴纳保证金现金贰万元整(20000元),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方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周内退还。
四、其他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欢迎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企业参加谈判。投标企业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和谈判文件必须是真实完整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所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标签: 设施维保 消防设备 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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