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聂拉木县喇普德钦寺保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日喀则聂拉木县喇普德钦寺保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HP—RKZ*******
一、 招标条件
日喀则聂拉木县喇普德钦寺保护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喀则地区文物局,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性质:维修保护。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3、建设地点:日喀则地区聂拉木县;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具备文物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3、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9: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西藏海蒲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资料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建上述工程建造师(注册本公司)、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五大员上岗证;
4、近三年内承接的类似项目证明(合同为准、至少提供1个);
5、近三年(2011、2012、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6、企业行贿档案查询结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 年5月11日上午10:00 分前递交至日喀则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日喀则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喀则地区文物局
联 系 人:达次
电 话:139*****910
招标代理公司:西藏海蒲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蒲将东
联系电话:13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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