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桃花镇2021年度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普陀区桃花镇2021年度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K********X/2021-128773公开日期 2021-08-02
发布机构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文号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主题分类 农业水利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有效性
关于印发《普陀区桃花镇2021年度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208:53浏览次数:

各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办(部门):

《普陀区桃花镇2021年度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普陀区桃花镇2021年度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以防为主”的防汛防旱防台工作方针,提高防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损失,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概况

(一)基本情况

桃花岛位于舟山群岛东南部,普陀诸岛屿中心,全岛面积43.1平方公里,为舟山群岛第七大岛。全镇下辖村7个、股份经济合作社7个、居委会1个,在册人口15884人,常住人口8109人。桃花镇的产业可概括为“渔农为基、旅游为主、海运为柱”。渔农业为基础产业。桃花镇传统产业以渔业为主,农业次之。渔业方面:现有渔业信息指挥中心1个,各类作业渔船169艘、水产养殖5510亩。农业方面:现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5家,绿茶(佛茶、龙井)、红茶有机农产品2个,柑桔、小白瓜、桃子无公害农产品3个,优质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达3000余亩。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特色农业强镇。旅游业为主导产业。桃花岛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浙江省首个海岛影视拍摄基地。全岛共有6大景区,对外开放4个景区。岛上现有大小宾馆、精品民宿、渔农家乐110家,住宿接待量2091张床位,餐饮97家。海运业为支柱产业。海运业为我镇重要税收来源。近年来,我镇坚持海运“零土地”招商,不断加大招引力度,强化跟踪联络和服务保障,现有注册运营海运企业40家,船只192艘,总运力96.6万载重吨。

(二)防台防洪现状分析

1、水库、山塘

全镇拥有6座小(2)型水库,21座山塘(其中13座万方以上)。其中,茅山水库位于茅山村,集雨面积2.02km2,正常库容58.00万m3,总库容 66.90万m3,现状坝长150m,坝高26.0m,坝型为堆石坝,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300年一遇校核,是一座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放水隧洞和引水渠等组成,专职管护人员1人;稻蓬水库位于茅山村,集雨面积0.27km2,总库容11.50万m3,现状坝长345m,坝高6.3m,坝型为黏土心墙坝,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300 年一遇校核,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和启闭机等组成;客浦水库位于茅山村,集雨面积0.66km2,正常库容15.00万m3,总库容19.45万m3,现状坝长90m,坝高14.2m,坝型为黏土心墙坝,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300 年一遇校核,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和启闭机房等组成;蚂蝗坑水库位于公前村,集雨面积0.82km2,正常库容28.30万m3,总库容38.51万m3,现状坝长260m,坝高11.0m,坝型为黏土心墙坝,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300 年一遇校核,是一座以防洪、供水为主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三部分组成;泥螺岙水库位于盐厂村,集雨面积0.33km2,正常库容12.02万m3,总库容13.13万m3,现状坝长252m,坝高4.4m,坝型为黏土心墙坝,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300 年一遇校核,是一座以防洪、供水为主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主体工程有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等建筑物组成;团涂水库位于公前村,集雨面积0.19km2,相应库容11.15万m3,总库容12.30 m3,现状坝长165m,坝高9.4m, 坝型为黏土心墙坝,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300 年一遇校核,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主体工程有大坝、溢洪道、虹吸装置等建筑物组成。13座万方以上山塘分别为位于对峙村的米渔洋山塘(4.5万方); 茅山村的胡家塘山塘(3.4万方,属屋顶山塘),小桥头砖池山塘(1.6万方); 青龙村的团涂平地山塘(7万方),鹁鸪门长坑山塘(1.2万方); 盐厂村的连治山山塘(1.5万方,属屋顶山塘),茶山岙山塘(1万方);塔湾村的龙头坑山塘(4万方,属屋顶山塘),千步沙山塘(3.4万方,属屋顶山塘),干家岙山塘(3.4万方,属屋顶山塘),李家岙山塘(2.7万方);沙岙村的上长坑山塘(5万方),下长坑山塘(1.3万方)。以上水库、山塘均由专(兼)职巡查员进行日常巡查,并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对水库或山塘做应急处置,同时向镇三防办汇报情况。至2020年底,我镇陆续完成了5座小(2)型水库和13座万方以上山塘的除险加固工作,使整体的水库山塘防洪抗台能力大幅提升。

2、河网

全镇共有河流21条,总长34.75公里,总蓄水量26万立方米。至2020年底已综合治理学耕东主河、学耕西主河等河道14条24.28公里,同时对其它一些河道进行拓宽加深,并实行“河长制”,长期建立河道长效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各个河道的日常保洁工作。通过对这些河道的整治,有效地增加了我镇河道的蓄水量,提高了河道蓄水引洪排涝能力,美化了水域环境。

3、海塘

全镇拥有一线海塘14条,总长超过10公里。至2020年底,全镇建成50年一遇和20年一遇的高标准海塘共9条,总长超过8公里,占全镇海塘总长的80%。其中5条防潮标准50年一遇、工程等别Ⅲ等的海塘,分别为位于公前村与盐厂村交界的学耕海塘(全长1520米,于2019年完成安全鉴定),位于茅山村的裕宁海塘(全长1160米,于2019年完成安全鉴定),位于盐厂村的协耕海塘(全长1100米,于2019年完成安全鉴定)和反修海塘(全长1650米,于2019年完成安全鉴定),位于沙岙村的沙岙海塘(全长540米,于2014年完成海塘加固)。4条防潮标准20年一遇、工程等别IV等的海塘,分别为茅山村大深水海塘(全长440米,于2013年完成海塘加固),青龙村渔工商海塘(全长420米,于2010年完成海塘加固,预计2021年完成安全鉴定)和三山海塘(全长880米,于2019年完成安全鉴定),沙岙村下长坑海塘(全长200米,于2015年完成海塘加固,预计2021年完成安全鉴定)。另外全镇还有5条非标准海塘,分别是对峙村磨盘避风港,青龙村桃花渔港海塘和鹁鸪门海塘,塔湾村朝阳海塘和李家岙海塘。所有海塘均有专(兼)职巡查员进行日常巡查,并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对海塘做应急处置,同时向镇三防办汇报情况。

4、船只

全镇现有渔业信息指挥中心1个,共有生产渔船169艘,总功率31579千瓦,总吨位21616吨,其中60马力以上大中型渔船134艘,60马力以下小型渔船35艘。目前全镇渔船均配备北斗同博定位仪、测向仪等先进导航通信设备,60马力以上部分渔船配备卫星电话、微信电话等能及时掌握台风的动向,相互取得联系,并实行编组生产,同进同出,确保安全生产。

全镇现有注册运营海运企业40家,分公司为65家,个体单船37艘。全镇海运企业和单船总共船只为192艘,总共运力为96.6万载重吨。

二、工作目标与防御重点

(一)集镇区

公前集镇区有大小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等20多家,人口集中,市场繁荣,但由于诸多原因,一些基础设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安全度汛。

(二)船只、码头

全镇渔船、客货运输船及其他作业船只,同时包括镇外来我镇大小船厂维修的各类船只。码头主要是各渔港区、渔业村的渔用(浮)码头,各客运站、引航站、大小船厂和水产制冷企业的(浮)码头。

(三)水利工程

1、水库、山塘:对下游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小(2)型水库、山(2)型山塘,下游有居民区的水库、山塘。

2、海塘矸闸:在已建成的高标准海塘中,因海水养殖需要,一部分的矸闸使用频繁,偶尔存在着漏水、变形,需重点关注和及时修复。部分非标准海塘由于防御标准偏低,也存在度汛安全隐患。

3、河道溪坑:部分河道整治未到位,河床淤浅,偶有部分河流人为设障,影响排涝等。

(四)陆上交通、电力、通讯

1、交通设施:主要公路、村道等;

2、电力设施:变电所、输电线路;

3、通讯设施:通讯发射、接收塔、传送线路 (包括有线电视网)等。

(五)种植、养殖

1、种植:全镇在台风影响期间主要种植的农作物有玉米、大豆、蕃薯、瓜果类及蔬菜等,总种植面积为6400亩。重点经济瓜果类主要有为甜瓜、西瓜、柑桔、桃子等,同时做好大棚防台工作。

2、养殖:包括围塘养殖、滩涂养殖、网箱养殖、浅海养殖及淡水养殖,总养殖面积约为5510亩,重点受台风影响的有围塘虾蟹贝养殖和浅海藻类养殖。

(六)山洪灾害危险区

山洪灾害主要表现在山体滑坡、泥石流和溪河洪水泛滥造成的国民经济和人民财产的损失,山洪灾害一般表现为局部性和插花性的空间特点及骤发性和阵发性的时间特点。目前山洪灾害危险区影响人员有对峙村2户4人,青龙村1户2人,沙岙村3户8人。

(七)地质灾害点

各村(居)的地质灾害易发点,容易发生山体滑坡、路边落石等情况的危险地段及地势低洼的地段。

(八)危房、简易工棚和在建工程

各村(居)的危旧民房、公共设施用房,蚂蝗坑部队租房,以外来人口为主的养殖、种植处的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的管理房、工棚以及施工现场需要及时撤离和安置的人群。各村每年对因台风等恶劣天气需转移撤离的家庭户数进行调查统计。

(九)各景区、夜排档、农家乐宾馆、临港企业等

目前全岛现有大小宾馆、精品民宿、渔农家乐110家,住宿接待量2091张床位,餐饮99家。修订完善旅游景点、重点临港企业防汛防台及安全转移等专项预案。各景区沿海一带的临港企业及危险地段,台风影响期间要防范个别游客的偷偷进入,尤其是沙滩景区,塔湾夜排档、各农家乐自家搭建简易棚的抗风能力较弱,要根据预案落实各农家乐宾馆里经劝阻无效留下的游客的监管措施的落实。

(十)海上养殖

目前全镇登记在册的海上养殖需转移人员有5人。

三、防御对策

台风(热带风暴)的侵袭,造成灾害的因素很多。通过对这些因素的研究,逐步掌握台风(热带风暴)的灾害成因和规律,采取各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提高抗灾能力。

1、增强全民防台抗灾意识。防台风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要以《防洪法》为依据,大力加强防御台风灾害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在台汛到来之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抗、救”知识,提高群众抗台能力。

2、进一步完善防御灾害的指挥决策组织。防御台风(热带风暴)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于灾害关系到国计民生,涉及到方方面面,既要加强集中统一,又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快速应变能力。因此,要落实办公设施、办公经费,使镇三防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现代化。

3、加强防御台风灾害的工程建设。从本镇实际出发,要积极做好现有病险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灾兴利效能,对保护面积大、经济地位重要的地段(工程)要提高建设标准。对列为病险的海塘、水库、矸闸要列入水利建设计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逐步除险加固,减少事故隐患。

4、加强工程措施落实和工程管理。完善落实各村(居)和有关单位防台风预案,建立责任制,对列入病险的海塘、水库和山塘,工程所在主要负责人要与镇政府签订度汛安全责任书。要加强水法宣传教育,及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划定水工程管理区、保护区范围,制定水库、山塘、海塘等工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并签订责任状,确保水工程安全运行。

四、分级分部门管理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

桃花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简称镇防指),在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和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镇防汛防旱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渔农业发展办公室、综合安全管理中心,分管人民武装、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分管文化旅游与经济贸易发展办公室,分管村镇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的党委委员或副镇长担任。镇防指成员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文化旅游与经济贸易发展办公室、村镇建设和管理办公室、渔农业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消防中队)、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安全管理中心、区渔政渔监桃花联络站、交警支队普陀大队桃花中队、桃花虾峙供销合作社、舟山市普陀自然资源中心所桃花分所、桃花市场监督管理所、桃花中心卫生院、桃花电信支局、移动桃花分局、桃花镇自来水厂、桃花供电所、普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桃花派驻站、31610部队52分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 挥:徐宝俊

副指挥:刘 涛、周孟艇、钟信钧、毛韩军、吕红军

成 员:施 杰、周 巍、袁 科、邬海君、黄 翀、孙 凯、刘 斌、郭勤哲、缪小明、徐 海、张玲峰、林 忠、虞静伦、周友军、张立成、陈科峰、史晓琴

镇防指下设防汛防旱防台办公室(简称镇三防办),办公室设在镇渔农业发展办公室,邬海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 斌、叶科兵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王爱军、郑慧虺、朱智旺、杨聪颖、叶文豪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联系电话:****************************

此外,指挥部在各村设立防汛防旱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网格包片指导组组长和各村书记等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

1、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本镇防汛防旱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水库、山塘、海塘、矸闸和防旱供水设施等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3)编制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

(4)配合开展渔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

(5)按规定储备防汛防旱防台物资;

(6)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统计上报灾情;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办镇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组织镇防汛防旱防台工作,负责镇防汛防旱防台工作的宣传发动,督促落实防汛防旱防台责任制;负责组织镇汛期安全检查,督促处理险工隐患、修复水毁工程;

(3)组织对海塘的防汛安全管理,按照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的指示,统一部署镇水利、水电的实施;

(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参与防汛防旱防台政策、法规的起草;拟定镇防汛防旱防台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镇海塘、滩地等水域及其海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5)负责物资储备和管理,督促指导镇防汛防旱防台物资储备工作;指导镇防汛抗台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征调镇防汛防旱防台物资、设备,调度抢险队伍和资金;

(6)负责编制镇防御台风方案及审查各村辖区山塘、海塘、矸闸灾害防御区的防汛与抗台预案;

(7)负责镇防汛防旱防台信息和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镇防汛与抗台指挥信息系统建设;

(8)负责争取上级部门防汛防旱防台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9)负责组织研究和协调解决防汛防旱防台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10)完成市、区、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各职能部门的防台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镇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本镇防台抗洪抢险救灾,同时联系桃花各驻军部队参与镇防指统一组织实施的抢险救灾行动。

镇纪委:负责防汛防旱纪律执行和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查处防台防汛期间的违纪行为。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各站(所)、事业单位及桃花驻军部队,明确防汛抗台工作要求,并要求其及时上报值班名单和抢险小分队名单。并在抗台期间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筹措防汛防旱资金,落实防汛抗灾专项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抢险救灾经费并监督资金使用。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全镇防台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任务;在紧急防汛期时,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体滚动播放台风、暴潮信息、暴雨信息;加强抗台抢险救灾动态信息的宣传报道;负责接待上级宣传、新闻部门和新闻记者的采访,负责编辑全镇防台抢险救灾图片录像资料和专题片等;宣传报道防汛抢险的英雄事迹和各村(居)、部门的防汛抗台动态。

镇渔农业发展办公室:承担镇防汛的日常工作,及时提供雨情、水情、灾情资料,做好防台涝调度工作;负责防台抢险监督、协调的指导工作,提供抢险方案,制定水毁工程抢险计划,当好防台涝工作的参谋。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运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参加农业系统灾情的调查和核实工作;负责台风影响前后的渔船进闸、返港避风、严防相互碰撞及走锚的指导,制止船只停靠在排涝闸口,加强对养殖场、户管理,减少灾害损失。

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和在校师生防汛防旱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做好校舍修复和安全工作,台风影响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必要时予以停课。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疫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负责台涝灾害的救助、救济及救灾捐赠工作,及时掌握灾情汇总上报镇三防办,组织灾情调查和核实,指导受灾各村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撤离避险;打击盗窃防汛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和紧急防汛期抢险车辆优先通行,实施交通管制。

镇文化旅游与经济贸易发展办公室:负责指导各景区、涉旅宾馆饭店、农家乐等防汛防台工作,重点督促各景区做好景区内沙滩、礁石等沿海危险地段以及山塘、溪坑等各类水域的防汛防台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关闭景区,组织在岛游客疏散,做好宣传和劝导工作;督促相关单位、企业严格落实滞留游客监管措施的落实,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协调镇企业的防汛防台工作,协调安排抗洪抗旱的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重点要指导做好海运企业各类运输船只的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工矿企业水旱灾害损失情况;协调和督促相关站所做好救灾应急供应成品粮、农副产品的组织、保障市场供应。

镇村镇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制定、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协助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山体灾害易发情况;负责公用基础设施、镇区房屋和建筑工地的防洪防台安全督管及镇区地下排水管网管理维护和汛期应急排水、排涝工作,确保镇区排水、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开展民房、厂房防风能力调查,指导房屋建镇规划和质量控制。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落实房屋倒塌的重建及地基安排,做好镇区内电线杆、路灯、广告牌等维修工作。负责灾后水污染的监测和治理工作,控制水污染的扩散。

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负责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各单位建立机构,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工程汛期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防范溃坝、围堰溃决等事故发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水利行业危化品安全管理;加强事故应急管理,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与修订完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着力提高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避险逃生能力。

(三)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防台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渔政、海事等部门:台风、低气压大风影响期间,及时通知渔业生产作业、运输船只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做好船只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海上遇险船只的营救工作,做好避风锚地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航道的沉船打捞工作;督促海上客运单位落实客运船只避风,以及港口、码头防台安全措施的落实,协助镇防指调度落实抢险物资运输船只及运输保障工作。

交管、交警、公路养护等部门:负责公路防台、防潮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日常公路养护,保证道路畅通;督促陆上客运单位落实防台安全措施的落实,协助镇防指调度落实抢险物资运输车辆及运输保障工作,做好相关在建工程的各项安全工作。

电力配套部门:负责抗台、抢险、救灾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用电,并及时抢修灾损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并报镇三防办。

电信、移动等通讯部门:保障台情、水情、险情、灾情电话电报的及时、正确传递;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台安全,保障防汛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做好灾损各通讯线路的修复;做好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通信话机、线的养护,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防汛防旱防台调度电话畅通。

工商监督管理、卫生院、卫生监督所等部门:负责台风影响期间商品价格和质量的控制,确保食品安全,防止和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 区开展防灾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预防灾后疾病流行;负责干旱期间的用水质量的监督。

(四)各村(居)的防台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成立以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防旱防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本地区的抗台抢险工作。汛前要对本地区内的所有海塘、水库、矸闸、危房、在建工程等逐条逐座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水库、海塘、矸闸、危房、在建工程提出安全度汛意见,并报镇三防办。对确实难以安全度汛的要组织人员突击抢修,灾后及时统计灾损,做好水毁工程的修复和灾民的安置工作,及时组织生产自救,恢复生产等。

五、防台工作程序

(一)台风前(汛期前)

当进入汛期前,特别是主汛期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落实

汛期前,镇三防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镇的水利工程、防汛设施、工矿企业、客货、渔用码头、水产养殖、民房等进行全面防台风检查,落实防台风的各项措施,做到家喻户晓,水库、海塘、山塘等管理人员实行日巡查制度,并进行记录备案。

2、抢险物资、避灾场所、应急设备等落实

按要求准备的抢险物资、应急设备等都已到位,抢险相关的挖掘机、铲车及其它运输车辆均已经落实,全镇8处防汛防旱防台避灾场所均再次核实完毕。(详见附件)

3、抢险队伍组织

以镇长为镇防指指挥,镇机关人员和当地企事业单位人员组成抢险队伍,各村(居)也要组织党团员、民兵为骨干的抢险队伍,当台风来临时期,抢险队伍要实施昼夜值班制度,哪里出现险情,抢险队伍要立即开赴险情地组织抢险,在抢险过程中要加强组织,确保人身安全。

(二)蓝色预警(四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台风已在发展,将影响我区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指挥部即刻开始动作,镇三防办工作人员即刻起值班,记录跟踪台风动态,收发传递上级指令,并及时向指挥部和指挥汇报或报告。

2、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确定本次台风影响我区的可能性极大的情况下,指挥部及时召开镇机关干部,各村(居)、相关单位负责人的动员会议,布置抗台工作。

3、各副指挥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对各口子负责的范围进行巡视、检查、督查指导等,并根据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向指挥汇报。重点是要分批检查了解水库、山塘及河道蓄水情况,提早落实预泄方案或启动预泄;视情况通知未出海的船只停止出海,出海船只做好回港避风工作;对各村(居)的危房户、地质灾害点及需要转移的人员数据进行再次统计和上报;对景区、工厂、企业、学校、民房、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做好随时抗台的准备工作。

(三)黄色预警(三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区迫近,将对我区近海造成较大影响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镇防指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指命令,要坐镇指挥,全面部署,同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到各防台重点部位进行巡视。

2、 镇机关干部全部到岗到位,24小时值班,并通知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抗台人员和应急小分队,并24小时值班,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镇机关干部及时分组(详细见附件)下到各村(居)指导帮助开展防台工作:

(1)要求所有水库、山塘、矸闸等水利工程的管理员24小时值班,并对水库、山塘3小时巡查一次,发现异情及时汇报水利主管副指挥。

(2)要求种、养殖大户落实好防台各项工作,包括作物抢收、畜禽转移、物资人员转移等。

(3)要求各类船舶立即进入避风港,人员上岸。

(4)组织好各村的抢险小分队(待命)。

(5)要求各村(居)对危房户和重点地质灾害点需要转移人员,在台风三级响应警报发布后3小时内转移到安全地点,并落实安置措施。

(6)进一步检查和落实各村抢险物资,及必备的抢险机械设备。

(7)及时做好各组、各村的信息上报工作。

3、由镇党政办通知各站(所)、事业单位及桃花驻军部队,明确防汛抗台工作要求,并要求其及时上报值班名单和抢险小分队名单。

4、启动广播、农民信箱、网络短信等媒体载体,告知群众台风动态及自防自抢知识。

(四)橙色预警(二级响应)及红色预警(一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区或在正面袭击我区,应做好以下工作:

1、镇三防办及时向气象部门了解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台风暴雨的量级预报,向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等通报台风未来发展趋势,同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我镇抗台落实情况。

2、要求各村(居)对一般地质灾害点、地势低洼地段、简易工棚等需要转移人员,在台风二级响应警报发布后3小时内全部转移到安全地点,并落实安置措施。

3、海事、航管、镇渔农办、渔业信息指挥中心要再次检查船只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督促其及时回港避风,并直接转入防台抢险阶段。

4、各村(居)负责人要增加巡查人员,对辖区内的水库、山塘、海塘、危房、在建工程等加强巡查防守,根据降雨量预报,做好水库、矸闸的洪水调度和排涝;各村每2个小时向镇三防办上报一次水库、山塘、河道的水位以及当时人员、基础设施等各类受灾情况,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上报。

5、种、养专业户的安全工作已完成并转入自救自抢阶段。

6、各种抢险物资全部到位,各村配发一辆应急车辆到位,抢险的车辆、挖机、铲车等机械设备和人员随时待命。

7、镇、村两级抢险小分队,边防派出所等站所抢险小分队以及桃花驻军部队抢险小分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迅速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卫生医疗部门要组织医疗队伍待命;粮食、供销、运输等部门应及时运送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

8、学校要做好师生安全工作,必要时要停课停学,确保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

(五)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将不再影响我区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指挥部发布命令,各网格分片指导组按要求完成对各村(居)灾后迅速自救的指导工作后有序撤回镇政府。

2、镇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灾区,安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指导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做好灾后恢复工作和生产自救。

3、各有关部门做好灾后各项工作,其中工矿企业要尽快恢复生产;卫健部门组织医疗防疫队到灾区,加强防疫工作,预防灾病流行;电力、邮电、交通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修复受损破坏的电力、通讯、自来水管道、公路、桥梁、码头、民房等,保证人民日常生活正常进行;渔农部门要指导各村发动群众,排渍除碱,洗苗追肥,加强灾后渔农业种植、养殖等技术指导,减轻灾害损失。

4、镇三防办要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做好统计上报区三防办。

六、灾后总结

(一)指挥部召开安全度汛总结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二)部署落实灾后自救工作。

(三)视时、视情况表彰安全度汛抗灾的先进个人和单位,批评、处罚在本次抗台抗灾中工作不力的个人和单位。

七、其他(附表、附件)

附件1:桃花镇防汛防旱防台分组名单和工作职责

附件2:桃花镇防汛防旱防台物资储备情况确认表

附件3:桃花镇防汛防旱防台避灾场所情况确认表

附件4:桃花镇发布防汛防旱防台预警工作流程图


信息来源:桃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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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应急预案 防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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