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9/2019-2831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发布机构霞浦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2019-03-28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主题分类政务综合类,环境保护、治理
索引号****************X9/2019-28315
组配分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霞浦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2019-03-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政务综合类,环境保护、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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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有效
文件编号霞街办〔2019〕10号

街道各行政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社区,有关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仑森防指[2019]1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霞浦街道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行政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社区及有关单位务必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清醒认识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周密部署、加强督查,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扑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二、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单位务必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一切宣传工具,形式多样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中小学要加强对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教育,各行政村、社区要发动群众,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并做好城市来客祭祖活动的监督宣传工作,做到责任、任务、人员、措施四到位。

三、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各行政村要组织落实好森林扑火队伍,全力以赴,到岗到位,特别是沿山一带的行政村,一旦发生火灾,按照“安全、有序、高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迅速作出反应,同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救,要服从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落实职责,严格火源管理,消除隐患。清明期间各有山村必须另行配备护林员10-20名,加大沿山防火巡查,特别是散坟集中地段和主要入山道口要有专人把守巡查,发现违章用火者要坚决制止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行政村要严格值班制度和村干部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报告街道值班室(电话:135*****398(651398)),并组织人员上山扑火,确保信息上传下达通畅无阻。

霞浦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8日

标签: 森林消防 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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