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球项目公告
耐火球项目公告
1本次采购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耐火球,采购数量:1批。投标报价包括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指导安装、调试、验收、资料、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以及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技术培训、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中标人免费运输至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指定位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网上一次报价,交 货 期:合同签字后20日内。
交货地点: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报价为含税税率13%、含运费、装卸费等费用的到货落地价地面交货。
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凭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13%)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未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余1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由使用单位出具使用质量证明,且出卖人提交最终验收手续并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结算方式: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是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或电汇
业绩:投标人应有同类型产品成功运行3年以上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采购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含300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企业,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最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技术部分
一、技术文件(包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二、技术偏差表
价格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表
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按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商务联系人:徐立。187*****199
报价前请先技术沟通。孙涛:187*****154
标签: 耐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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