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天台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天台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窗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县行政审批局根据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结合本单位2021年工作计划、要点和部署,制定本单位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附件: 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2021年度天台县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天台县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极简审批实施方案 | 行政审批一科 | 1、《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建〔2020〕16号); 2、《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台跑改办字〔2018〕94号); 3、《关于公布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事项的通知》(台建审改办发[2018]5号); 4、《关于印发天台县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阶段审批事项“多合一”实施方案的通知》(天跑改办〔2020〕10号)。 | 1.公众参与2.专家论证3.合法性审查4.集体讨论 | 2021年4月 |
2 | 天台县中心城区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意见 | 行政审批一科 | 1、《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关于印发天台县中心城区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34号)。 | 1.公众参与.2.合法性审查3.集体讨论 | 2021年6月 |
3 | 跨区域通办 | 综合业务科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1〕7号。 | 1.公众参与2.集体讨论 | 2021年底前实现省定民生事项100%全县通办、县级权力事项乡镇全覆盖;2021年底前实现省定民生事项100%全市通办,其他事项(除负面清单事项外)100%全市通办;2021年6月底前实现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的高频事项“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的事项100%“全省通办”,2022年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乡镇(街道)全覆盖,2023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高质量“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外来人员5000人以上、外出人员重点集中居住县级地区的“跨省通办”深度融合全覆盖。 |
4 |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 综合业务科 |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0〕73号 | 1.公众参与2.集体讨论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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