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保险承办机构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保险承办机构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区级单位公务用车保险承办机构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GPZFCG[2014]041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4-21 10: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在南充市辖三区设立的保险分(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2)营销服务部必须由上级公司授权代表上级公司进行投标活动。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4-04-21 10:30到2014-04-29 17:30
标书售价 300元
标书发售地点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14-05-15 09:30
开标时间 2014-05-15 09:30
投标地点 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 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高坪区财政局。联系人:姜女士联系电话:135*****07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彭女士 ****-*******

南充市高坪区级单位公务用车保险承办机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PZFCG[2014]0411 招标文件四川?南充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4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8四、开标和评标………………………………………………………………………11五、定标和中标………………………………………………………………………13六、签订及履行合同…………………………………………………………………13七、 废 标……………………………………………………………………………14八、投标纪律要求……………………………………………………………………14九、质疑和投诉………………………………………………………………………1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6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31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32第六章评标办法……………………………………………………………………….34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41第一章 投标邀请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的委托,拟对南充市高坪区级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GPZFCG[2014]0411二、招标项目:南充市高坪区级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在南充市辖三区设立的保险分(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2)营销服务部必须由上级公司授权代表上级公司进行投标活动。六、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9日9:0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负责人,如不是企业法人,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介绍函”。上述要求和证照要同时具备。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5月15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高坪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十、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采购人:高坪区财政局。联系人:姜女士联系电话:135*****077十三、采购代理机构: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87号邮编:637100联 系 人:彭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21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3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高坪区级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4 采购文件编号GPZFCG[2014]041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最高限价详见“开标一览表”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采购合同签订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10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强制标准执行。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12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获得招标文件起的七个工作日内。质疑规定详见本章第十条。1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15日09时30分16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以上。17投标保证金金 额:壹万元人民币(在招标人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供应商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与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一致,并由招标人盖章确认)交款方式:本地采取投标单位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拒绝现金进账。收款单位: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开 户 行:南充市商业银行清溪支行银行账号:****************82交款截止时间: 2014 年5月12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8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19投标文件份数及时间标注资格证明文件1份;正本 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1份;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份。投标文件内的投标日期必须与开标日期一致(年月 日)20投标文件的装订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分别封装在四个密封袋内。21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日期);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2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截止日期)。23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地点: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2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5履约保证金金额5万元人民币。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26本项目货款支付方式详见第二章八“支付货款”27特别提醒请认真阅读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情形和标书要求,并按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标书,以免贻误! 一、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条件;(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5)招标项目及要求;(6)评标办法;(7)合同主要条款。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必须是打印体,不接受手写体报价)。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4.2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3)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4)服务应答表(第三章第六、七、八、九、十三条等);(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投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6)投标人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在南充市辖三区设立的保险分(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7)营销服务部由上级公司授权代表上级公司进行投标活动的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9)投标人经审计后的2012、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近期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投标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原件;(10)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11)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1)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12)商务应答表(第三章第四、五、十、十一、十二条等);(13)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第三章第十四条)。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形式。16.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单位名义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6.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出具的收据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中标人出具的收据全额退还。16.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18.5投标文件内的投标日期必须与开标日期(年月日)一致,否则作为无效投标。18.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7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日期)。19.2 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壹份),应分别封装于四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日期);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不得到投标现场进行密封包装。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21里投标文件份数内容要求进行递交。未按此要求进行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 开标程序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监标人员和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监标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唱标结束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中标通知书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 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要求重新组织招标。25.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备案。26.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分包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 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29. 履行合同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0. 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投标纪律要求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八、支付货款32.1、财政部门根据采购单位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按优惠后的金额由集中支付中心支付给中标人。32.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十、质疑和投诉3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 标 函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GPZFCG[2014] 的南充市高坪区级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公开招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4份。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3.我们理解,你们选择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6.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供应商,贵中心有权不做任何解释。7.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90天及以上)天。8.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被保险单位按要求将所需的理赔单证提供齐后,投标人的赔案时效为:a、赔款5000元以下的,天结案;b、赔款5000-30000元之间的, 天结案;c、赔款30000元以上的, 天结案;(须出具上级公司对本公司理赔权限的授权文件或其他能证明所承诺的理赔时效能实现的相关文件,原件)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照合同提供保险服务;9.如果我方未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政府采购管理机关的有关操作规程,积极协助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中标单位的各种行为进行监督,及时提供有关信息。10.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完全符合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本次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我公司均能提供,若经招标采购单位核实,我公司不符合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我公司接受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及其他相关处罚,主动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招标采购单位相关经济损失。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投标单位名称: 鲜章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月日二、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企业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项目(招标编号为:GPZFCG[2014] 号)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企业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三、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投标人成立时间: 年 月 日赔案时效赔款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 天结案赔款人民币5000—30000元之间的,天结案赔款人民币30000元以上的,天结案是否完全对服务要求进行承诺是或否投标人经营网点数为 个投标报价表优惠前保费报价合计:小写:,大写: ;优惠后保费报价合计:小写:,大写: ;优惠比例:交强险    (注:此项填写国家规定)      ,商业险: %;交纳保证金金额:小写:,大写: ;投标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填写说明: ;该表中内容应与投标书中内容完全一致,并不得填报选择性方案;请完整、正确、清晰地填写表中内容,并单独随投标文件放入提供的外层投标袋中;未按规定填报表中内容的,将不予唱标。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四、公司基本情况表(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总公司基本情况表总公司名称:总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企业性质: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2013年底赔款准备金充足率(财险部分):2013年底总公司经营利润(财险部分):2013年底综合赔付率:四川分公司基本情况表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企业性质:企业负责人:下设市级分支机构 个;县级分支机构 个。(附清单) (特别提示:以上各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无遗漏,须经南充市保险行业协会审查盖章方为有效。)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务必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企业性质:企业负责人:主管部门:授权代理人:单位概况职工总人数:人投标人为满足本招标项目所成立的专门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后附详单):1、总协调:2、承保:3、查勘:4、定损:5、理赔:流动资金: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万元净值:万元下设县级机构 个,服务网点 个。(附详单)交通设施配置:(特别提示:以上各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无遗漏,县级机构、服务网点(列清单)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时须经南充市保险行业协会审核盖章方为有效)六、承保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务必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七、查勘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接到报案后到现场的时间承诺:1、在高坪区城区内,承保公司距现场1公里,用 时间到达现场;2、顺庆、高坪、嘉陵城区中心为事故现场,用 时间到达现场;3、在高坪区城区外30公里处为事故现场,用 时间到达现场;4、顺庆、高坪、嘉陵城区外(距承保公司最远)30公里处为事故现场,用 时间到达现场;5、在省内其他市的县(市/区),若四川省分公司设有分支机构,在城区内距现场1公里用 时间到达现场;若四川省分公司未设有分支机构,在城区内距现场1公里用 时间到达现场;6在省内其他市的县(市/区),若四川省分公司设有分支机构,在城区外30公里处为事故现场,用 时间到达现场; 若四川省分公司未设有分支机构,在城区外30公里处为事故现场,用 时间到达现场;7、对小事故的处理方式; 8、其它服务承诺。八、定损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1、施救费用的确定原则;2、修理厂家的确定原则;3、损件依据及材料质量的保证;4、修理费用的确定;5、其它服务承诺。九、理赔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1、理赔方式;2、赔付时限;3、理赔服务方式;4、其它服务承诺。十、设定险种及其它险种说明(格式)(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一)机动车辆交通强制保险:A. 交通强制保险的定义;B. 交通强制保险涵盖的范围和详细内容;C. 交通强制保险免费条款、免赔条款;D. 交通强制保险费率;E. 保险费的计算方式:F. 关于交通强制保险需要说明的事项。(二)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A.车损险的定义;B.车损险涵盖的范围和详细内容;C.车损险免费条款、免赔条款;D.车损险费率;E.保险费的计算方式:F.关于车损险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三)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A.第三者险的定义;B.第三者险涵盖的范围和详细内容;C.第三者险免费条款、免赔条款;D.第三者险保费;E.保险费的计算方式:F.关于第三者险需要说明的事项。(四)机动车辆保险乘座险:A.乘座险的定义;B.乘座险涵盖的范围和详细内容;C.乘座险免费条款、免赔条款;D.乘座险费率;E.保险费的计算方式:F.关于乘座险需要说明的事项。(五)不计免赔特约险A. 不计免赔特约险的定义;B. 不计免赔特约险险涵盖的范围和详细内容;C. 不计免赔特约险费率;D. 保险费的计算方式:E. 关于不计免赔特约险需要说明的事项。十一 、设定承保方案报价表(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按以下说明的要求填报“设定承保方案报价表”)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费率和计算公式分别计算出“设定承保方案报价表”中所设定的承保方案的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费、优惠比例、优惠后实际保险费;   2、若各险种的优惠幅度有差异,请分别予以说明;   3、投保物特点:不指定驾驶员;政府采购;车龄5年;4、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设定:交强险按国家规定保额执行,车损按新车购置价投保 ,第三者责任险15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5万元。特别提示一:报价必须符合保监委批复的规定,否则为无效报价;设定承保方案优惠前报价表面包车(6座)小轿车(5座)小轿车(5座)小轿车(5座)合计4万10万15万21万车 辆 损 失 险第三者责任险(15万)车上责任险(5万/座)不计免赔特约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合计设定承保方案优惠后报价表面包车(6座)小轿车(5座)小轿车(5座)小轿车(5座)合计优惠比例4万10万15万21万商 业 险 部 分车 辆 损 失 险第三者责任险(15万)车上责任险(5万/座)不计免赔特约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合计优惠金额十二、各投标人设定险种的优势(格式)(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十三、其他服务承诺(格式)(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公司基本情况表;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7、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8、投标人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在南充市辖三区设立的保险分(支)公司、营销服务部证明材料;9、营销服务部由上级公司授权代表上级公司进行投标活动的证明材料;10、投标人经审计后的2012、2013年度财务报表,近期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材料;11、投标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原件;12、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必须随身携带备查,如果评标委员会需现场查验其原件,而投标人不能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五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本次采购将确定一定数量的企业为南充市高坪区级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单位,承接南充市高坪区公务用车的日常汽车保险服务。一、服务范围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为南充市高坪区级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单位,可以承接南充市高坪区公务用车的日常汽车保险服务。二、招标定点有效期本次招标定点的有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三、服务要求1、保证被保险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投保人应根据被保险单位的通知,及时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2、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派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3、应指派专人负责向采购中心报送各种报表和有关事项的接洽工作;4、投标人在接到被保险单位的出险报案后,高坪区内理赔人员应于2小时内赶到报案现场;四川省内其他市县应于24小时内赶到报案现场;外省应及时直接派人前去或委托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查看;并派专人协助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5、在出险车辆进行定损、修理时,承诺对配件价格实行现场报价,并保证配件为正厂配件,且对个别配件报价金额上若三方(指被保险单位、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家)有分歧的,承诺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准或由保险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厂配件;修理工时费用以市场价格、物价部门、交通部门的价格为依据;并应在四川省交通部门规定的相应维修项目的定额工时内将车辆修复,交被保险单位使用。6、应对被保险单位的保险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为投保单位建立保险车辆档案,在内部业务处理系统加注“重要客户”标识,对服务和理赔情况跟踪记录,为出险车辆提供快捷的咨询、承保、理赔等绿色通道服务。7、对于重大事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案的,经车属单位申请,保险责任相对明确,保险公司应能提供初步能确定的损失金额的50%预付赔款。8、定期为被保险单位免费举办关于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及其他活动。9、投标人应与被保险单位共同开展防灾防损活动,配合被保险单位举办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及表彰活动,合理支付防灾安全宣传费用。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被保险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1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被保险单位经办人提供回扣。四.定点保险中标人的确定方式5.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则按有效投标人家数确定中标人;若无有效投标人,本次招标项目作废标处理。5.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若有效投标人为3家或以上家数的,则按照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3家为中标人。五、优惠比例要求1、交强险优惠比例: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承诺,填写在开标一览表中;2、商业险优惠比例: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进行承诺,分别在承保方案报价表和开标一览表中填写。(注:优惠比例不得低于30%)六、免赔条款免赔条款为实质性条款,除国家保险监管机关规定或投保不计免赔险外,各投标人不能自行设定免赔条款。            第六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2)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规定要求;(3)应答内容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4)应答内容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打*号的服务、商务和其他要求;(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服务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3.4.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4.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企业资质、信誉、经营业绩以及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分。4.2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评分因素进行评分。4.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4.3.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离:(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投标人综合实力、硬件实力、服务方案及承诺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3.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6)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4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4.5评分明细表:4.5.1经济标部分(25分)以本次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得25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5。4.5.2商务标部分(75分)评分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分值分配评分细则总公司情况(财险部分)6赔款准备金充足率2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13年底的赔款准备金充足率进行计算评分,以各投标人总公司中赔款准备金充足率最高的为基准,得2分,各投标人的得分=各投标人总公司赔款准备金充足率÷最高赔款准备金充足率×2经营利润2根据投标人总公司的2013年底的经营利润进行计算得分,以各投标人总公司经营利润最多的为基准,得2分,各投标人的得分=各投标人总公司经营利润÷最高经营利润×2综合赔付率2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13年底综合赔付率进行计算评分,以各投标人总公司综合赔付率最高的为基准,得2分,各投标人的得分=各投标人总公司综合赔付率÷最高综合赔付率×2四川分公司(财险部分)3下设机构设置3根据投标人四川分公司下设市级和县级分支机构的多少计算评分,以各投标四川分公司下设市级和县级分支机构最多的为基准,得3分,各投标人的得分=各投标人四川分公司下设市级和县级分支机构数量÷最多下设市级和县级分支机构数量×3.投标分(支)公司情况(财险部分)12机构人员配置4根据投标人机构人员设置是否合理及分工情况酌情打分,第一名得4.0分,各名次之间由评审专家按照分差值(分差值=4÷有效投标人数量)实行分差区间(即0至分差值,但不含分差值)对比评分(说明:投标人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所成立的专门机构、人员及分工等情况)交通设施配置4截止开标时间,各投标人用于我市公务车辆出险后的查勘、定损车辆数量(用于资阳市区域查勘理赔服务车,以南充保险行业协会审核盖章为准),以数量最多的为基准,得4分,各投标人得分=各投标人的交通设施数量÷最多交通设施数量×4。机构网点设置4根据经南充市保险行业协会审核的投标人在南充六个县(市、区)的网点总数进行计算评分,以最多的为基准,得4分,各投标人得分=各投标人的机构网点数量÷最多机构网点数量×4。投标人经营信誉22投标人被评为市级或以上诚信企业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2分,投标人被为市级或以上诚信企业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1.5分;投标人被评为县级诚信企业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1分,投标人被为县级诚信企业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0.5分,投标人属于未达到申报诚信企业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限的企业得0.5分,投标人达到申报条件但未取得评定诚信企业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0分。服务承诺44承保7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承保服务方案比较后打分,最高不超过7分,最低不低于3分,未承诺者得0分,各名次之间由评审专家按照分差值(分差值=4÷有效投标人数量)实行分差区间(即0至分差值,但不含分差值)对比评分。查勘10根据以下七种情况分别打分,未承诺者得0分,承诺相同得相同分,七项分值之和为该项总得分。(1)“查勘方案及服务承诺”中第1项最优得1分,各名次之间由评审专家按照分差值(分差值=1÷有效投标人数量)实行分差区间(即0至分差值,但不含分差值)对比评分;(2)“查勘方案及服务承诺”中第2项最优得1分,分差值计算同上;(3)“查勘方案及服务承诺”中第3项最优得1分,分差值计算同上;(4)“查勘方案及服务承诺”中第4项最优得1分,分差值计算同上;(5)“查勘方案及服务承诺”中第5项最优得2分,分差值计算同上;(6)“查勘方案及服务承诺”中第6项最优得2分,分差值计算同上;(7)“查勘方案及服务承诺”中第7项最优得2分,分差值计算同上。定损12根据以下四种情况分别打分,未承诺者得0分,承诺相同得相同分,四项分值之和为该项总得分。(1)施救费用的确定原则:根据是否有利于被保险人及可操作性进行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分不超过3分,最低分不低于1.5分(2)修理厂家的确定原则:如果是由被保险人自行选择者得3分,保险人指定的特约维修店进行维修得1.8分,小型维修店进行维修得1.5分,如果维修店的资质低于二级资质者计0分。(3)换件的依据及材料质量:根据是否有利于被保险人及可操作性进行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分不超过3,最低分不低于1.5分。(4)修理费用的确定:根据是否有利于被保险人及可操作性进行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分不超过3,最低分不低于1.5分。理赔12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分别打分,未承诺者得0分,三项分值之和为该项总得分。(1)理赔方式为“支付赔偿”者得2分,保险人修复或保险人新购车等其他赔偿方式得1分。(2)赔付时效(一次事故,资料齐备):当天支付赔款权限金额:以当天支付赔款权限金额最高的为基准,得3分,各投标人得分=各投标人当天支付赔款权限金额÷当天最高支付赔款权限金额×3;(注:各投标人承诺须符合保监委规定,否则计0分处理)五个工作日内能支付的赔款权限金额: 以五个工作日内能支付的赔款权限金额最高的为基准,得3分,各投标人得分=各投标人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权限金额÷五个工作日内最高支付赔款权限金额×3;(注:各投标人承诺须符合保监委规定,否则计0分处理)十个工作日以内能支付的赔款权限金额:以十个工作日内能支付的赔款权限金额最高的为基准,得3分,各投标人得分=各投标人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权限金额÷十个工作日内最高支付赔款权限金额×3;(注:各投标人承诺须符合保监委规定,否则计0分处理)(3)理赔服务方式:保险公司上门服务1分、委托他人理赔0.7分、投保单位上门0.4分,(4)提供“代为追偿”服务的得0.5分;(5)提供其他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服务,评标委员会在0-0.5分之间进行比较评分。其他服务3在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基本承诺基础上增加一项有效增值服务可加0.5分,增值服务最高分加至3分。保险条款及险种优势33根据各投标人的保险条款及险种优势进行排名分(最多不得超过3分,最低不得低于0.5分),第一名得3分,其他各名次得分由评审专家按照分差值(分差值=3÷有效投标人数量)实行分差区间(即0至分差值,但不含分差值)对比评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5内容1投标文件内容完整,完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内容少一项扣0.5分,直至扣5分,扣5分后其余4项不予评分。编排1投标文件总体编排有序的得1分,其它根据编排情况在0-1分之间进行评分。装订1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装订不符合要求的(活页式装订、正副本未分但内容一致)扣5分,扣5分后其余4项不予评分。页码标识1投标文件的页码、标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得1分,无页码标识或标识混乱的扣5分,投标文件中有不合理标识的根据情况扣1-5分,扣5分后其余4项不予评分。签章1签章不影响投标文件合法有效的,若存在遗漏的按每处扣0.3分,直至扣完1分。注:若上列5细项评分项目扣分合计达5分,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评分项目计0分。(特别提示:商务标各小项投标人有漏报缺报计“0”分;提供虚假情况的按照第二章11条处理。)5、 废 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6.2. 定标程序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6.2.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      (仅作参考)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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