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的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的范围

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制发的公文类信息。主要包括:

1、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的内容

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本街道机构概况,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工作规则等情况;

(二)本街道制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

(三)本街道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实事工程及实施情况、领导重要讲话,重要会议内容和重大政务活动情况以及一些街道的应当公开的重大事项;

(四)有关人事任免、招考录用、劳动就业、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人事社保信息;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措施,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发生以及处理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经济开发区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参见《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经济开发区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经济开发区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以及《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涉密管理暂行办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公开的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www.yk.gov.cn)。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k.gov.cn/)开设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永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总目录的引导,查找经济开发区公开的政府信息。

1、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

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名称、日期、发布机关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码、名称、生成日期、文号、内容概述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时间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内容概述是介绍政府信息的简要提示。

2、使用方法

①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主题分类类目或体裁分类类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类目对应的目录列表,点击条目名称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②关键字查询:输入关键字,与关键字匹配的目录项会被列表显示,点击条目名称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③全文检索:输入任意词汇,所有在信息全文中含有该词汇的目录项都会被列表显示出来,点击条目名称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检索查看的信息内容均可打印、下载或转发,并可对多条信息进行操作。

(四)公开的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该相关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的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所提供的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一)受理机构

经济开发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地点: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3213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十三、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永康市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也可以在办理机构处领取。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填写后提交即可。

3.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申请人应到指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三)申请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该信息载体的提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永康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永康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申请办理及期限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通知补正时间为收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的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答复时间为20个工作日,可延长答复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不收费。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向永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永康市监察局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永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举报电话:****-*******,传真:****-********,邮编:321300,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

永康市监察局举报电话:0579-********,联系地址:永康市监察局执法室,邮政编码:321300。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永康市监察局)。

四、工作机构

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是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标签: 信息公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