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关于民政食堂粮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关于民政食堂粮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关于民政食堂粮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
作者:总务科新闻中心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8更新时间:2021/12/9 | |||||||||||||||||||||||||||||||||||||||||||||||||
经报院党委同意,现对我院民政食堂粮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表格内为一年预计用量,结算时根据实际供需按实结算。 二、询价方式 1、参照公开招标,同品质物资最低价格中标的形式。须三家以上(含三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相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的单位报名参与报价,中标单位的中标价格应是参加报价的各单位同品牌报价的最低价格。 2、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许可等各项安全标准,食用油必须为纯正非转基因产品。 3、参与报价单位根据我院采购需求,采取分别报价的形式,经评标小组审查资格合规者采取书面表达的方式进行报价,采用两次报价,第二次现场报价为最终报价。 4、参与报价单位须提交: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参与报价单位公章(参与报价单位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注明) 5、我院组织三位以上(含三位)的相关业务负责同志组成评审小组,主要评审参与报价单位的相关资料(单位资质、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以及所报价格等等内容。 6、询价过程全程受院纪委监督。 三、相关要求和事项: 1、所有参与报价单位于12月15日之前向我院民政食堂(电话:135*****828赵先生)了解采购需求相关情况。于12月16日中午12时之前向院总务科提交报价资料,报价表应注明物资品牌、单价和相应总价以及合计总价。报价资料须用牛皮纸文件袋或信封装好,用密封条密封,并在密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2、本采购项目完成期为三年,供货协议一年一签,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一次,结算价以竞标价为准。如遇市场价格浮动,经我院市场调查,5%以内价格不变,超过5%的部分,价格相应进行增减。 特此公告。 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2021年12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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