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桥林街道城管中队2021年240升垃圾桶专用垃圾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浦口区]桥林街道城管中队2021年240升垃圾桶专用垃圾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一正两副,电子版文件),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1、项目内容:桥林街道城管中队2021年240升垃圾桶专用垃圾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PQH********003
3、招标代理公司内部编号:JD-ZB-211274、项目期限: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完成供货
5、项目简介:根据市城管局《关于严格规范沿街垃圾收集容器管理责任和收运要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沿街垃圾收集容器管理,所有收集容器需套袋收集故计划采购15万只240升垃圾桶专用垃圾袋。用于桥林街区、陡岗街区、乌江街区。
6、项目需求和标准:240升垃圾桶专用垃圾袋,颜色为黑色,双层平铺宽130cm*高150cm,袋口周长260cm,高密度聚乙烯(PE)材质。
7、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8.2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8、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以上证明材料在报价前仅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代替,详见宁财购通[2021]5号文附件。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8.3下列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项目总体要求:
货物的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且不能低于发包人所提供的材料要求的标准,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资料。
10、现场勘察/标前答疑:无。
11、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虎踞北路41号三楼
方式: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虎踞北路41号三楼)购买谈判文件。
售价:200元/份。
12、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缴纳。
13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30
递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3楼会议室
※递交文件份数:1正2副、电子版U盘一份、密封提交
1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工/***-********
1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询价文件编制:程工;电话:***-********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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