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疗器材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医疗器材设备招标公告
楚雄市人民医院医疗器材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云建招字【2014】第1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楚雄市财政局批复同意。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市人民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楚雄市人民医院医疗器材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医疗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交付使用。
3、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三个包(A包六门一体太平柜、解剖台,B包内镜清洁工作站、气腹机,C包药房器材设备一批),投标人可同时投报3个包,银行交纳保证金时按照投几个包就分别开据几张进账单,进账单注明包号。
4、交货地点:楚雄市人民医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 4 月21日至2014年 4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胜景路楚雄工程建设商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人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A包:壹仟元整B包:叁仟元整C包:壹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日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财务室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单位: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
银行 账号:****************3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 5 月5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楚雄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中大街195号 联 系 人:丁红林
联系电话:139*****988 联系电话:****-*******、139*****787
日期: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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