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大民街道联心社区奥悦华庭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211262FW0452-0061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齐齐哈尔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决定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大民街道联心社区奥悦华庭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 公开 招标。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概况
本项目位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大民街道联心社区,四至范围:东至 卜奎南大街,西至嵩山街 ,南至飞鹤路,北至 长江路。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服、住宅、停车位,本项目用地面积 47131.50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6550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84015.51 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2415.42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99.74 平方米。
二、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99.74 平方米;座落位置: 1#楼商服 。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招标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等。
4.服务期限:物业管理5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大陆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物业服务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执有物业服务资质优秀企业管理规范;
2.投标人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
4.投标单位必须按照齐齐哈尔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诚信档案;
5.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6.投标单位若为分公司或分所,须同时出具总公司或总所的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2号2层办公区。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00,14:00至16:00。
3.提供材料:领取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三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或为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外阜入齐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注册所在地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出具的诚信证明并至齐齐哈尔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 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在及齐齐哈尔日报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大民街道联心社区 (盖章)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
138*****6863.监督部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