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路面养护设备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局路面养护设备招标公告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上饶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依据上饶县财政局采购办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其路面养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上饶县城市管理局路面养护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RXZFCG-2014-013
三、采购内容:路面养护设备一批,采购预算138500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14年4月21日起到2014年4月27日止,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七、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后归还),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4年4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九、谈判时间和地点: 2014年4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举行谈判活动。
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肆元整(¥14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缴款凭证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户名:上饶县财政局,账号:151*****09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饶县支行,并注明: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013。
十一、其它相关事项:
凡已报名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设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我中心详细了解)。
十二、联系方式: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玉婷
联系电话: ****-*******
上饶县城管局
联系人:乐文
联系电话:133*****866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4-21 14: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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