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禹州段临时用地复垦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南水北调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张得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禹州段临时用地复垦工程
工程地点:禹州市张得乡张楼村和许楼村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
二标段:6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标段:张楼村
二标段:许楼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施工企业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5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3.6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进豫企业,请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5.3企业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
5.6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7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
5.9外省进豫企业须提供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张得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151*****688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监督单位:禹州市张得乡纪委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