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山路辅道、林隐南路、李家山路、云开甲地南侧道路、等道路市政管道(供电、信息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檀山路辅道、林隐南路、李家山路、云开甲地南侧道路、等道路市政管道(供电、信息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 的 檀山路辅道、林隐南路、李家山路、云开甲地南侧道路、城际广场西侧地块道路市政管道(供电、信息管道)工程 已经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BT (投资、建设、移交)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 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檀山路东辅道:南起北府路,北至黄山西路;林隐南路南起南徐大道,北至林隐北路;李家山路:南起北府路,北至黄山西路;云开甲地南侧道路:起于坡岗路,止于御桥港路;城际广场西侧地块道路:位于领城国际范围内。
(2) 工程规模: 檀山路东辅道总长 542 米,宽度 40 米;林隐南路全长 524m ,宽度 20m ;李家山路全长 444m ,宽度 40m ;云开甲地南侧道路全长 250 米,宽度 12 米;城际广场西侧地块道路总长 250 米,宽度 15 米。工程造价约 1950 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 年 05 月 30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
四、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供电、信息管道工程的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五、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
(3)企业业绩、信誉: 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5)必要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情形。
4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经理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 、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 、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以告知函中载明的有效期限为准,没有载明有效期的以告知函开具日期后的 60 日为准。凡超过有效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均属无效,投标人将被视为资审不合格。)
10 、外地进镇的投标人参加报名时,未办理企业 CA 证书的,必须办理好企业 CA 证书后登录网页报名, CA 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 。
11 、在镇江注册的施工企业需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进镇的施工企业中标后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投标前,按镇政建 ( 2008 ) 55 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拾玖 万元至以下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联系电话:****-********徐会计)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36*****66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3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 请申请人于 2014 年 04 月 25 日 17:30 前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有问题请拨打软件公司180*****535咨询。投标申请人报名成功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七、 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需依法重新招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八、 根据苏建招(2012)191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标准的通知》和苏建招办(2012)2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网上招投标工程于2012年11月26日开始发布的公告启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
九、 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 ********)。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十、 工程评标、定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 “ 综合评分评估法 ” 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①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合计分值最高的为中标人(计算过程以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0分,技术标20分,信用标10分。
②投标报价分值计算(70分):
A 、评标基准价计算: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情形,不得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1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3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B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 B×K2×Q2;
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2=1 -Q1;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为:98%;
Q1 、K1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7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 ,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 扣 0.4 分,每偏低 1% 扣 0.3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③技术标分值计算(20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 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 70% 。 统计技术标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⑴、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⑶、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⑷、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⑸、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⑹、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⑺、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⑻、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⑼、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④综合信用分值计算(10分)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0.1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
以总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其它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85。以专业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
十一、 发包方式: BT (投资、建设、移交)模式
回购期限: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回购期三年,建设期内不付款,工程结束1至3个月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在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进入回购期(付款比例为 6:3:1 ,不考虑利息)
十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镇江市官塘桥路 地 址: 镇江市寿邱街 8 号 2 楼
联系人: 孙国方 联系人: 包继拯、肖露
传 真: 传 真: ****-********
电 话: ****-******** 电 话: ****-********
邮 编: 邮 编: 21200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1 日至 2014 年 4 月 25 日
负责人(签名)冯政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4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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