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东城街道文汇初级中学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临朐县东城街道文汇初级中学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临朐县东城街道文汇初级中学设备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临朐县东城街道文汇初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临朐县东城街道文汇初级中学设备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21年12月9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临朐县东城街道文汇初级中学设备采购项目;
2、预算情况:预算资金:54.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临朐县东城街道文汇初级中学设备采购项目,资金54.6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教学。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采购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6.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6.3付款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2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2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临朐县东城街道文汇初级中学
地 址:临朐县东城街道粟山东路与东镇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053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凤凰路2116海信创智谷2号楼10楼1001室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56*****125
标签: 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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