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项目的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项目的公告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1年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项目的公告

各农业企业(公司)、合作社、种粮大户: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部分农业项目资金(种植业部分)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1〕232号)的要求,为确保我市2021年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项目顺利实施,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能力,促进种植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现将申报2021年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资金

坚持以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种植业生产发展为原则,通过适当补贴,积极引导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优先种植粮食(水稻、番薯、豆类)生产;补贴对象为农业企业(公司)、合作社、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为每亩补贴资金300元;采取“先种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二、申报程序

严格按照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申报程序由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农业企业(公司)、合作社、种粮大户申报→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复核→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择优拟定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实施方案呈报市政府审批→农业企业(公司)、合作社、种粮大户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实施情况审核审计→拨款。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6日,逾期不受理。

四、受理地点

项目申报书报送文昌市农业农村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清澜惠民路112号市委市政府大院西副楼六楼)。联系人:许帮富,联系电话:********

五、申报应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本市内撂荒地复耕复种水稻、番薯、豆类等的农业企业(公司)、合作社、种粮大户;

2.具有农学栽培、植物保护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多年从事水稻栽培经验丰富,掌握病虫害控防控治知识,能够独立胜任实施的人员;

3.撂荒地复耕复种水稻、番薯、豆类等50亩以上的;

4.与村民签订土地(农田)租赁合同期限为2年以上(含2年),并将逐村逐户的土地面积进行造册登记;

5.能够在当地起到积极引导及推广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扩大撂荒地复耕复种面积,达到节本增效目标。

六、提交材料

1.2021年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项目申请书两份,并有所在地村委会、镇政府推荐证明意见;

2.法人代表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两份,并盖单位公章;

3.土地租赁合同书及缴交租金发票(收据)复印件两份,并盖单位公章;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并盖单位公章。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文昌市农业农村局苏文蛟

标签: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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