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内蒙古总队装备处2022年度自购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武警内蒙古总队装备处2022年度自购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武警内蒙古总队装备处2022年度自购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YC********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武警内蒙古总队装备处2022年度自购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内蒙古昱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武警内蒙古总队装备处2022年度自购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2个标段: 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
第三标段 第四标段
第五标段
第六标段
第七标段
第八标段
第九标段
第十标段
第十一标段
第十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武警内蒙古总队装备处2022年度自购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名称、组织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其中第十标段供应商应为无人机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航空器研发或航拍摄影、测绘;人员要求三名无人机驾驶员教员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6、近三年(2018、2019、2020)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生产、经销投标货物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产品; 8、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该采购货物的唯一货物产品授权书; 9、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原件) 10、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人在其单位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11、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独立承担过三项(含三项)及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为准); 12、投标人必须具备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均需核验原件,复印件提供两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如投标人不是制造商)。 四、报名时间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1 年12月9日到 2021 年 12月15日 17 时 00 分,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在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闻都城市广场8号馆2305室。 3: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纸质和电子均可;售价:1500元。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招标文件中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招标文件中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西街15号 联 系 人:王参谋 电话:131*****52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昱创 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闻都市场广场8号写字楼23楼2305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话:****-*******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昱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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