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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及创建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辅导服务
福州市台江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及创建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辅导服务
福州市台江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及创建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辅导服务 | 2021-12-09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乙方: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3]TX[CS]*******的福州市台江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及创建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辅导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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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30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福州市台江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及创建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辅导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项) | 800000 | 8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捌拾万元整元(¥80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交付规划成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学军路92号台江区文化活动中心;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约定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台江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规划编制 5.1.1项目分析研究:对台江区现状研究,包括自规划背景、政策条件、区位条件、历史沿革、自然地理、经济发展、旅游资源等的分析研判(上述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台江区)。对台江区全域旅游发展开展相关规划衔接、案例借鉴分析和旅游市场分析等。研判台江区旅游发展现状中主要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可能遇到的问题。 5.1.2规划定位布局:对台江区全域旅游的发展提出规划定位、目标和发展战略。进行全域旅游空间布局、交通、服务设施等进行规划引导。 5.1.3旅游策划规划:结合台江区旅游资源和文化特色,针对旅游重点项目进行策划。结合台江区旅游资源和文化特色,针对旅游线路进行策划引导。结合台江区旅游资源和文化特色,针对旅游要素等进行策划和规划引导。 5.1.4产业融合规划:梳理全域旅游发展中产业融合现状。针对全域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分析。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推进文旅商融合发展,构建全域旅游产业体系。 5.1.5规划实施保障:从营销宣传、机制体制、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全域旅游规划实施的具体保障措施。从人才、多规合一、旅游用地等方面提出全域旅游规划实施的具体保障措施。 5.1.6主要成果:符合国家《旅游规划通则》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的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书不少于12套,15分钟全域旅游创建宣传视频,各类全域旅游地图电子版;用于成果展示和汇报的电子汇报件1套,乙方负责全域旅游规划专家评审的相关费用。 5.2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辅导 5.2.1提供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前、中、后期的全过程咨询和辅导服务。 5.2.2根据《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申报、验收认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编制符合申报要求的文件材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①成果符合国家、福建省、福州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②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必须满足本合同对规划内容、规划深度及规划要求的约定,准确、完整地表达设计意图和内容。 ③成果专家评审通过并得到主管部门认可。 ④如果因为特殊情况造成项目成果认可困难,由双方共同商议解决。。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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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财政拨款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款的30%。 | |
2 | 30 | 中标人提供规划初稿,并完成初稿汇报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款的30%。 | |
3 | 20 | 中标人提供规划评审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通过专家评审。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款的20%。 | |
4 | 20 | 中标人创建说明材料经省、市文旅部门认可,创建成功后5个工作日支付项目合同款的2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包括: 乙方逾期交付成果的,应按合同总价的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不封顶。 乙方各阶段规划成果报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信息,等待反馈信息、等待会议安排等的时间不计入规划编制的时长。 10.2违约方均应承担其违约等自身原因导致另一方及第三人任何直接和间接损失。本合同约定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服务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鉴定费、保全保险费、保全申请费以及可得利益损失等。 10.3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未付款中优先扣除乙方违约时应承担或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款等),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10.4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验收未通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相应款项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10.5 因乙方提供的服务导致甲方涉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诉讼、侵权等),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住所地为法律文书等文件的有效送达地址。文书若以邮寄方式寄出,以实际签收时间为送达时间,未能有效签收的,以寄出之日第3日为有效送达日。。
甲方: | 福州市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乙方: |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台江区学军路92号文化活动中心10楼 | 住所: | 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1号 |
单位负责人: | 林颖 | 单位负责人: | 高学珑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7*****951 | 联系方法: | 138*****03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州高新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2583 |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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