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浙北汽车综合服务城一期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长兴浙北汽车综合服务城一期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16:28信息来源:********1/********/1a39477c-538e-45c7-bfb4-d8f75a3b0dfd.html">原文链接地址
长兴浙北汽车综合服务城一期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浙北汽车综合服务城一期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浙江通能汽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兴浙北汽车综合服务城一期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2.2 项目范围:
长兴浙北汽车综合服务城一期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包括土建、装修、亮化、智能化等内容,项目总投资约30400万元。
2.3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长兴浙北汽车综合服务城一期工程的结算审计审核,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4)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5)配合审计局的复审(包括复审资料的整理等)及相应的工作内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料,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服务单位。
2.4服务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审计局复审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必须有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76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
3.3原工程清单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以及参建单位有咨询资质的(上述单位须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3.4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30时,至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集团大厦A座18楼南1820室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详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递交地点为长兴县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5楼会议室(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开标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通能汽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33*****636
代理机构:长兴伟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
2021 年1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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