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组织宣传部关于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宣传战略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组织宣传部关于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宣传战略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组织宣传部关于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宣传战略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组织宣传部
项目名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宣传战略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围绕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等宣传载体开展宣传合作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地处东海与瓯江的交汇处,是温州中心城市主拓展区和温州沿海产业带核心区,也是浙江省审批的第一个产业集聚区。根据温州建设大都市的发展战略,这里将成为温州新一轮发展的主平台,建成全国一流的生态宜居新城。2022年是瓯江口产城融合的关键一年,也是瓯江口大项目、重点项目集中上马的一年。瓯江口“板块”人气急升,“产城融合”渐入佳境,重大项目持续落地签约,宣传力度也随之加大。全面深化宣传工作,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与温州广电传媒集团进行全方位多领域全面战略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担负着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重要广播电视宣传任务。是我市最具影响力的主流新闻媒体也是我市唯一的地市级电视媒体,信号覆盖整个浙南和闽东部分地区,总覆盖人口超过1000万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与传媒集团及其旗下平台开展新闻宣传战略合作,借助其在新闻策划与新闻采写方面的专业优势,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等开展广播电视宣传与报道,从而及时反映瓯江口集聚区各领域党政工作的新举措、好经验以及社会民生事业的新发展、新变化,将瓯江口的“好声音”传播出去,将极大地提高区域形象和知名度、美誉度。
鉴于提供广播电视宣传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的唯一性和特殊性,服务采购内容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地址:温州市新城大道39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组织宣传部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076
传真:/
地 址: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1号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胡女士、蔡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温州市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6.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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