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公寓(64号楼)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公寓(64号楼)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北京求实招[2021]2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公寓(64号楼)工程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程招标代理)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州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程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公寓(64号楼)工程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程招标代理)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大学生活区。
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36745平方米,建筑层数13 层,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20000万元。
2.4.工程咨询服务类型:工程造价、工程招标代理
2.5.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
2.5.1.本项目咨询服务范围:本项目建设规划区域内的建筑及基础、基坑支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配电房工程、附属配套工程等工程,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5.2.本项目咨询服务内容:(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钢筋抽筋计算、主要材料的询价定价,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并承担工程造价成果真实有效的法律责任;(2)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范围内的:桩基检测、勘察及基坑支护设计检测、施工、监理等工程招标代理工作,以及开展上述招标代理工作中与有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的必要的联络、报备、协调、解释等工作,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6.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合计约人民币100万元,最终以实际金额为准。
2.6.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依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文件规定,按固定费率计价,其中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钢筋工程量的编制按收费标准的6折计取,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6.2.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依据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折计取,以各项目招标的中标价为基数分别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7.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全面配合完成咨询服务之日止。其中,若资料有缺漏须在收到预算资料后5日历天内提出书面问题清单,15日历天内完整提交问题清单,收到编制资料后应于4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收到完整齐全的且符合相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要求的招标前期备案资料后,7日历天内依法发布招标公告。
2.8.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服务应满足国家、福建省工程量计价规范、地方造价行业管理相关标准、文件以及招标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等要求;招标代理服务应满足相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须同时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或“招投标代理服务”)业务。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已根据闽建筑函[2018]26号文件和榕建筑[2021]117号文件要求完成招标代理相关信息备案登记。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造价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投标人拟派出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即有分等级的注册职业资格要求壹级资格),并根据闽建筑函[2018]26号文件和榕建筑[2021]117号文件要求已完成招标代理相关信息备案登记,且备案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三保园7-8号楼二层连接体(骏马名车服务会所对面2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三保园7-8号楼二层连接体)本项目开标室。
5.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凭证原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北京求实招[2021]23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融街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或ggzyfw.fj.gov.cn)上发布。
9.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9.1.合同签订: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邮编:350108
电 话: ****-********,传真: /
联系人:魏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三保园7-8号楼二层连接体,邮编:350004
电 话:181*****107,传真:/
联系人:赵工
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监委驻福州大学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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