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整理招标公告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整理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整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CLTZB2014-16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公告类型 竞争性谈判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2014-04-23 09:00 到 2014-04-29 17:0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详见谈判文件第七章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1026室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乐山市中心城区嘉州大道625号1栋6楼1号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其它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4年4月29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联系方式地 址:乐山市中心城区嘉州大道625号1栋6楼1号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备注:

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整理。2、项目的数量:业务档案整理约8000卷左右(结算以实际整理数量为准)。3、项目的工期:2014年5月—2014年12月。4、项目实施地点: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二、项目相关规范和服务要求1、相关规范①档案整理要求按国家人社部和国家档案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3号令)、省人社厅和省档案局文件《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人社办发[2012]439号)以及《成都高新区社保业务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等规定整理。②2012年以前产生的业务资料按件整理归档,2012年后(含2012年)产生的业务资料按卷进行整理归档。③档案整理后应将档案题名录入紫晶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中,准确率要求达到99.9%。2、服务要求①、档案整理过程中不得改变原始资料纸质载体的原貌,不得损坏原载体和字迹及其他历史痕迹,不得造成文字信息和其他历史痕迹的位移、消褪、扩散;②、原资料幅面过小(小于A4的50%)应采用A4托纸(80克)进行裱糊。③中标人对所整理和装订的档案进行全部检查无误后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将按照10%的比例对整理装订的质量进行抽检。④抽检内容:档案盒、标识是否正确、规范;目录打印是否正确、规范;实体档案的装订是否正确、规范;档案顺序排列是否正确,是否和目录一致,是否有漏编或错编页码的情况;档案信息录机是否正确、规范;托裱是否平整、美观;如有错误应在最短时间内整改。三、管理要求1、中标人应设专人或专门的部门对此次加工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的管理。2、凡需进行整理或已完成的档案均应严格登记并办好交接手续。3、工作人员严禁将档案夹带出整理室,严禁以复制、拍照、转借、摘抄等方式泄漏档案内容。4、加工整理现场应保持整洁,须做到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虫霉。严禁在档案加工整理场所内饮食及吸烟。5、应建立每日及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每天下班前切断电源,关闭门窗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工作。节假日放假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四、投标报价及相关费用1、档案整理最高限价为40.00元/盒(卷)2、每年的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3、采购人提供档案整理的工作场地、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4、中标人自行档案卷皮、档案盒、打印纸、打印耗材及办公用品等。五、其它要求1、各项加工服务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场所内完成,不允许将档案资料带出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的9:00至17:00,采购人在周一到周五的9:00至17:00内可为中标人提供业务咨询。2、中标人有三个月试用期,中标人可提前10个工作日进入工作场地开始准备工作。试用结束时,如果加工质量和进度都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中标人的加工服务并不再支付剩余合同款项。3、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高新社保档案实体和数据的安全。4、中标人各项服务进度和质量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的要求。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所有直接影响中标人服务质量和进度的事由发生时,中标人应在第一时间与采购人沟通解决。否则,由此影响服务质量或进度并产生不良后果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后果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5、中标人的投标总价必须包括项目费用及相关税费、人工费用、相关辅助材料费、食宿费和其他有关的项目完工前的所有费用。6、中标人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进行档案整理。7、项目开标时以投标单价进行价格响应性评估,项目执行期间按合同单价的计算方法进行结算。8、投标价格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条件。9、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六、商务要求服务响应要求:此次招标项目为包干价。中标单位的报价应该包括材料,运输,安装,保险费,税金,培训费,安全管理,人工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其它未涉及费用。七、付款方式: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工程质量验收规则和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后按施工进度进行付款(进度款以业主拟写的合同范本的付款方式为准)。备注:以正式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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