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专用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和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专用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和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专用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和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专用道路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发改[2014] 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和平县合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和平县合水镇。

2.2工程规模:和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专用道路工程,全长3.212783公里,起点位于和平县省道S339线K99+700处,途径军事管理区,路线终点位于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按三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汽车荷载:公路-Ⅱ级。

2.3招标内容:路基、路面、涵洞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

2.4工程造价:本工程的预算总造价为*******元,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为*******元。

2.5计划工期:180天(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备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资质。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是《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中的在册人员。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以汇款转账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河源分行中山支行

户 名: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联系人:练秋玲 联系电话:****-*******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5:00~17:00到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报名。

4.2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2《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5.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原件及复印件。

5.4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由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5广东省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登记表》网上打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5.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原件统一在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知
6.1 本工程招投标的一切活动(包括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开标和定标会议等)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全程参加,并自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如发现身份不符或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和平县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7.资格审查及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
7.1于2014年4月30日09:30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投标人。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请于2014年4月30日11:00到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九楼)参加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不再另行通知。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09:30,地点为和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九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合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和平县合水镇人民政府

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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