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TLJS
******** 工程名称:?????????????????? 浮桥埠区块桥北路景观工程二标设计招标人:桐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 迎春南路303号招标代理单位:杭州桐庐正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 地 址: 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桦桐大厦11楼 日 期: 2014年 4月备案单位: (盖章)招 标 公 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浮桥埠区块桥北路景观工程二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桐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位于桐庐县浮桥埠,东起桐庐大桥,西至洋塘大桥。本次设计发包内容为本工程的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设计服务等基本内容,项目设计内容包括绿化、景观灯、景观小品、园路、铺装广场及附属设施等。概算投资额约1000万元。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或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外省企业进浙江省必须办理进省手续。)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注:投标人必须提供园林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证书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若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除必须提供职称证书以及养老保险证明外,还必须提供职称申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项目负责人属园林工程相关专业的有效证明或提供园林工程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1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等资料从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查看和下载。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 月 30日 10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大厅。注:参加投标的单位的交易员在开标截止前一个小时内,必须携带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的企业IC卡,到开标大厅前触摸屏进行指纹签到,未成功签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 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电话/传真:
****-********/
****-********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 网址:http://www.hzctc.cn/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网址:www.tlztb.com; 电子邮箱:zitaq@163.com招标人:桐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一、招标组织、方式及要求1.招标组织——本工程根据规程由招标人负责,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设计招标工作。招标全过程由县监察局、县招投标监管部门、县公证处到场监察、监督、公证。2.本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投标企业资质采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或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本次招标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和文件。工程项目情况表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浮桥埠区块桥北路景观工程二标设计2建设地址浮桥埠3建设规模概算投资1000万元4承包方式设计总包干5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及相关规定6设计招标内容本工程的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设计服务等基本内容。7设计周期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设计方案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最终设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为准)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9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或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10投标保证金0.5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本部账户汇至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受理。11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12投标人递交投标疑问的方式和时间不集中举行招标答疑。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天前将投标疑问以无记名方式发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至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电子邮箱:zitaq@163.com传真:
****-********13投标文件份数1套正本、4套副本。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收件单位:桐庐县公证处(开标时驻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公证处窗口(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时间: 2014年4 月30日 10 时 00 分15开标会地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大厅(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时间:2014年4 月30日 10 时 00 分二、设计原则及标准(1)中标单位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符合各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2)投标书中应附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以及项目设计班子配备及设计人员简历等 (附业相关人员证件的复印件);三、投标要求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本工程不实施投标补偿;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天前以无记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传递给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通过信息网络形式公开予以发布答复,所有投标人可从网上直接获取。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4、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5、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网络形式公开予以发布答复,所有投标人可从网上直接获取。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6、本次招标采用正常报价系数范围内的合理低价中标;7、设计收费方式: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的设计费乘以投标人的报价系数,即:本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报价系数报价系数最高不得超过0.7,否则为无效标。7.1本工程设计费组成:设计费、咨询服务费、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7.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计期间各类价格的风险、物价上涨因素、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自然条件等因素,在确定报价系数时考虑在内,今后不作调整。7.3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7.4中标人的投标设计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有效依据。7.5本项目的中标人最终设计费是以本项目实际工程预算价作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然后再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办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再乘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系数。8、投标人办理企业备案、进场交易和企业IC卡(1)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前,不要求投标人办理进桐庐县的企业备案,但中标后按要求到桐庐县行业主管单位办理中标备案手续。外省进浙江省企业必须按要求办理进省备案。(2)投标人如尚未办理企业交易员和企业IC卡的,或虽已办理,但已过有效期限的,须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企业IC卡和交易员手续(具体办理事宜请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处联系,联系电话:64217662,联系人:袁小姐)。 (3)各投标单位应当在开标前办理备案人员信息入库,由于投标单位未及时办理人员入库而导致开标刷卡签到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参加投标的交易员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小时内,必须到开标大厅前的触摸屏进行指纹签到;(5)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员未成功签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0.5万元(不计息)由投标人本部账户(采用转账、电子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汇至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受理(收款单位: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银行帐号:
********182*****0524,开户行:建设银行桐庐支行江南分理处)。(2)投标人已经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凭缴费期内的投标保证金年卡作为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无需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若重新招标且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变的,已经缴纳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重新缴纳,其他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4)退付投标保证金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合同副本原件和退还申请表退还;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未参加投标的单位,凭退还申请表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退还。(5)对缴入和退付的投标保证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不开具和收取投标人的收款收据(开标时由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统一出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退付情况将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定期公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包括未送交投标文件的);②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四、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文件包括(并不限于以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设计班子配备及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简历(列表说明且附相关人员证件的复印件)(5)设计人员现场服务承诺书(6)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企业进浙江省的备案资料复印件(外省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园林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职称证书上未注明相关专业的,除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必须提供职称申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项目负责人属园林工程相关专业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园林工程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为便于专家评标,以上资料的原件投标人应另袋包装,并提供盖好单位公章的资料原件明细清单一式2份(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外包装上,一份放在包装袋内)。如在同一时间内参加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多个工程投标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能如数提供的,应附注说明资料原件放在哪个投标工程。若投标人为桐庐县投标企业信用平台成员,可提供通过信用平台系统打印的文件来替代对应相关的原件,并把打印的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原件(信用平台系统打印的文件在原件档案袋中可不提供),但项目负责人的相关原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书应严格制作,按A4尺寸打印清晰,装订成册;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全部采用打印(除签名之外),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密封于同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标函名称;4、档案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未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六、开标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文件规定的同一时间即按照工程项目情况表中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全过程由县监察局、县招投标监管部门、县公证处到场监察、监督、公证。2、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的,则必须委托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参加的则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交易员参加开标会议,并随身携带身份证、在桐庐招标服务中心办理的有效企业IC卡、年度投标保证金卡(此卡由已交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供,其它交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不须提供交款收据,由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统一出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供有关单位查验)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3、若投标人未派上述人员出席开标会议,则作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不予开标处理。(注:开标时,或查验身份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都不在开标现场的,或交易员不在开标现场的,则视作投标人未出席、未参加开标会议,视作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将不予进行下一阶段的开评标)4.参加投标的交易员必须携带企业IC卡在开标截止前一个小时内,必须到开标大厅前的触摸屏进行指纹签到,未成功签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5、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IC卡,人证相符,办理签到手续。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交易员未参加开标会议的。(4)投标人的交易员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在触摸屏上成功签到的。4、开标会议程序:(1)投标人及有关单位签到;(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到会人员;投标人须遵守如下开标会场纪律;a、场内严禁吸烟;b、凡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场;c、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开标期间不得高声喧哗;d、投标人代表有疑问应举手发言,参加会议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e、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全程参加开标会议。(注:如果在查验身份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不在开标现场的,则视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视作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不予进行下一阶段的开评标)。(3)公证处校验投标人标书递交时间及标书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场宣布为废标: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装订和标记的。③投标人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在触摸屏上成功签到的;④未办理企业IC卡的;(4)公证处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交易员进行到场验证,并核对企业IC卡、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未到场的②交易员未到场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5)公证处启封投标文件、宣读报价系数等主要内容,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休会)(6)评标小组评投标文件,县监察局、县招投标监管部门、县公证处派员到场监察、监督、公证;(7)(复会)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并宣布本工程拟中标人及中标备选人;(8)公证员对开标会议的全过程进行公证;(9)有关领导讲话。七、评标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的代建人(3)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在桐庐县范围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9)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以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的;若职称证书上未注明园林工程相关专业应提供职称申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项目负责人属园林工程相关专业的有效证明或园林工程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而未能提供的;(10)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停止市场活动,或资格不符合要求的;(11)未提供本工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12)外省企业未提供进省备案资料复印件的;(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4)所提供的资料有弄虚作假的;(15)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投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未在密封口和投标书上(除注明外)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和填写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或一个投标书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标价的,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4)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系数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的;(6)在投标书中出现与本工程明显、毫不相关内容的;(7)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8)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3、评标过程的保密(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4、错误的修正4.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小计(合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合计累计金额及总报价。4.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5、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5.1以充分体现公正性、科学性,注重设计的原创性、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5.2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承接的工程设计业务转包给其他企业。6、评标方法和标准6.1本次投标采用设计总包干形式投标。6.2本次评标决标采用正常报价系数范围内的合理低价中标,具体如下:首先专家评委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核,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进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审查通过的单位,根据其报价系数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所有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系数(指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同时不高于最高限价的评标价系数)的平均值(有效评标价系数超过五家时,为去掉一个最高价系数,去掉一个最低价系数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保留2位小数)。投标报价系数(满分100分):评标委员会分别计算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系数得分。投标报价系数计分按照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3分,中间采用插值法保留2位小数。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汇总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系数得分,推荐投标报价系数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系数得分相同的抽签决定中标名次。正常报价系数范围是指投标报价系数不高于0.7的投标报价系数。桐庐县建设局:地址:桐君街道迎春南路333号(建设局大楼四楼)电话:
****-********桐庐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桐君街道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电话: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桐君街道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电话:
****-********桐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迎春南路303号 电话:0571-
********杭州桐庐正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桦桐大厦11楼 电话/传真:0571-
******** 合同格式本项目的设计合同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
********),并作部分修改,具体格式如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浮桥埠区块桥北路景观工程二标设计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包人:桐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浮桥埠区块桥北路景观工程二标设计,工程地点为浮桥埠,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建设设计规范和标准等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3.5合同附件,包括:a 双方经协商达成的其他补充协议;b 设计进度计划:c 设计人员名单及资质。d 双方有关设计的商洽、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提供至少提供招标人16套设计施工图纸。 第七条 费用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暂定),本合同价款的总金额是完成本项目设计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现场技术服务与监督等阶段发生的一切费用。7.2 本项目的中标人最终设计费是以本项目实际工程预算价作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然后再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办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再乘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系数。第八条 支付方式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达到招标人要求并审查通过,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及经济文件)提交发包人后 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 60% 。工程施工竣工后,甲方结合实际完成项目的设计任务后支付余款。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全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 、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9.2.3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10 %。 9.2.5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捌份,发包人 肆 份,设计人肆 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0设计服务合同范围: 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现场技术服务与监督等基本内容。12.11补充条款:(1)在设计过程中,乙方设计人员须亲临现场进行实地仔细考察。在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改变设计的,乙方须及时给予变更。(2)乙方保证配备专业设计人员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未按建设单位及时到场、及时处理问题的,可根据情节最高扣除10%的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耐心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现场技术人员等进行技术交底。(4)在涉及工程施工设计变更时,乙方恪守职业道德,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做到不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5)乙方在图纸设计过程中,故意选用高档材料、超常规材料等故意提高工程造价以获取不正当设计费的,事后被甲方发现后,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与乙方进行设计费的结算。(6)由于乙方设计的图纸不祥、节点图不全或缺漏等设计质量原因,造成二次设计和延后提供图纸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对此造成招标代理工作、预算编制或工程施工等延误的,可根据情节最高扣除10%的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12.12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盖章)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任务书1、项目简介本工程位于桐庐县浮桥埠,东起桐庐大桥,西至洋塘大桥。项目内容包括绿化、景观灯、景观小品、园路、铺装广场及附属设施等,概算投资额约1000万元。2、招标内容:本次设计发包内容为本工程的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设计服务等基本内容,项目设计内容包括绿化、景观灯、景观小品、园路、铺装广场及附属设施等。3、设计周期要求:中标人应在以下时间内完成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设计方案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为准。注:1)以上时间安排仅是总体上的初步安排,在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在合理范围内调整设计周期,届时中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对设计周期的要求。 2)在确定设计中标单位后,在进行设计交底前,招标人再提供具体和详细的设计任务书,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投标人: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 附表二: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附表三:投 标 函: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浮桥埠区块桥北路景观工程二标设计招标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次招标的全部情况。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我方郑重承诺:1)保证投标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2)如不能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所有承诺,我方愿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我方按照有关招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如我方中标,施工图设计周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为准,并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我方的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的设计费乘以报价系数,即: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报价系数,报价系数为 ,项目负责人为:。本投标文件自递交你方起至本次招标结束止,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O年月日附表四:设计项目负责人简历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地址 身份证号码设 计主 要业 绩 附表五:项目设计班子配备情况名称姓名年龄专业职务职称执业资格各专业设计人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附表六: 设计人员现场服务承诺书致(招标人) :我方有幸参加,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对设计人员现场服务做出如下承诺:(1)中标后应积极与招标人进行沟通,按招标的要求对中标方案进行修改。(2)施工图审查阶段应派专人配合招标人工作,及时解决问题。(3)施工阶段应及时派有关的设计人员到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