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时间:2021-12-10 10:59:19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1-302291
(三)预算金额:24,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注册评估师2人,助理人员1人 服务开始时间:项目咨询开始起至项目结束止 | 对位于佛山市禅城区范围内共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调度管理费用进行咨询,提供参考依据。 | 1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
2 |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
3 | 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
4 |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5 |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陈工 ********
采购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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