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重性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责任险
永兴县重性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责任险
永兴县重性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责任险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0日
永兴县重性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责任险(采购计划编号: 永兴财采计【2021】95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DSYG-CZCG-2021-07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重性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责任险(第三次)
2、采购计划编号: 永兴财采计【2021】95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DSYG-CZCG-2021-076
4、采购项目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合计) | 代理服务费 |
1 | 永兴县重性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责任险 | 3年 | *******.00 | 15546.40 |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7、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指2021年4月-2021年9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则该投标人须持有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授权文件(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出现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全部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1年 12月 10 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持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购买磋商文件,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2021年12月23 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 23 日9 时30分。
3、开标地点: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3栋2单元204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1年12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来函(格式见附件1、2)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永兴县人民政府院内
联 系 人:王灵芝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联 系 人: 罗细奎、谭微琳、陈伟
电 话:****-*******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邀请通知》[(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 日
附件2:
磋商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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