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委员会智能薄膜连栋温室大棚及新型钢骨架日光大棚建设招标公告
农业委员会智能薄膜连栋温室大棚及新型钢骨架日光大棚建设招标公告
砀山县农业委员会智能薄膜连栋温室大棚及新型钢骨架日光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皖L********
发布日期:2014年4月22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砀山县农业委员会智能薄膜连栋温室大棚及新型钢骨架日光大棚建设项目
2、招 标 人:砀山县农业委员会
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因上次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砀山县园艺场
2、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内涉及的相关内容
3、工程规模:智能薄膜连栋温室大棚1个,建设面积约4800㎡;新型钢骨架日光大棚22个,每个约720㎡。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 期:60日历天
6、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承包范围必须含有热浸镀锌系列温室、大棚温室建造;
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潜在投标人应具有1个及以上建造温控大棚(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成功案例;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 www.dangshan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到砀山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洽谈I室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砀山县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139*****988王主任;138*****078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150*****777(丁经理)
办 公 地 址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6房间
八、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9房间
招 标 人:砀山县农业委员会
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2014年4月22日
文件下载:砀山县农业委员会智能薄膜连栋温室大棚及新型钢骨架日光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文件
http://www.dangshanztb.gov.cn/News_Show.aspID=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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