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工业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工业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工业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工业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审批已完成,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工业消防报警控制系统维保,包括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消防安全PLC系统、喷淋冷却灭火系统、D类干粉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消防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等,以及与上述设备、系统关联的各种传感器、探测器、报警器、执行器、监视器、电缆、通讯设备及其附带的各类软硬件等的维保。
2.2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工业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设备明细表
序号 | 分类 | 数量 |
1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26套 |
2 | 消防安全PLC系统 | 2套 |
3 | 喷淋灭火系统 | 129套 |
4 | D类干粉灭火系统 | 4套 |
5 | 泡沫灭火系统 | 2套 |
6 | 消防应急指挥调度系统 | 1套 |
7 | 对射感烟探测器 | 40个 |
8 | 感温电缆 | 20个 |
9 | 火焰探测器 | 350个 |
10 | 声光报警器 | 500个 |
11 | 手动报警按钮 | 600个 |
12 | 温感探测器 | 100个 |
13 | 烟感探测器 | 1200个 |
设备明细表中数量为估算量,实际数量以现场为准。
技术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24个月。
地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要求提供以上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3.1.3投标人须是“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备案成功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网页备案截图。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文件应急【2019】88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
3.1.4投标人须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技术服务执业管理平台帐号,按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定期上传维保数据。提供真实有效的网页截图。
3.2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日,在石化行业内合同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消防维保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或对应发票扫描件,以及合同对应业主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根据所报2020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承诺应以实现项目质量、HSE、进度、顺利完成检修为最终目标,配置人员数量及素质必须满足现场维保工作的需要,项目投标文件内需具体列出参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名单,每日在场最低人数不得少于2人(需全部具备消防操作员资质,其中一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操作员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扫描件及2021年1月份至2021年10月共10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采用驻厂维护的方式(驻厂办公地点由甲方负责提供),严格服从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的管理要求。
3.5 信誉要求:
3.5.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须承诺遵守投标时的承诺,确保人员的素质、数量能够满足项目现场要求,承诺为现场维护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达不到项目要求,维保单位应自行调整,而业主(买方、委托方)一经提出,维保单位应在业主(买方、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需承诺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5.5被招标人清退的公司不得投标;
3.5.6承诺近三年没有发生因服务原因给甲方造成事故事件、无经济纠纷、讨薪等事件发生。(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7投标人需提供在行业内无不良业绩的承诺,如存在虚假承诺,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8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6日,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按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④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4.3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账号 22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01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靳梓晖 邮箱: ********02@qq.com
手 机: 136*****677 电话: ***-********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186*****27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注册咨询电话:***-********、********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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