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22年电子卷宗及坐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22年电子卷宗及坐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22年电子卷宗及坐席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2022年电子卷宗及坐席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单位内控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22年电子卷宗及坐席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PJCS-2112-20
3、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
二、采购项目预算:均不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电子卷宗按单页价格按实结算。
1、采购项目标段、数量及预算: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电子卷宗服务项目 | 具体尺寸、数量按实结算 | 不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
2 | 坐席服务 | 4人 |
2、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编号 | 名称 | 标段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电子卷宗服务项目 | 见磋商文件 | 见磋商文件 | 见磋商文件 |
2 | 坐席服务 |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法人机构授权函原件、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近一个月是指(2021年11月)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止。
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②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档案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并经档案局复核通过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12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科时代中心第13A幢商业区3层307(梨江社区服务中心栋三楼)】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科时代中心第13A幢商业区3层307(梨江社区服务中心栋三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此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按照我院内控制度规定执行。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地址:湘府中路298号
联系人:胡先生
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科时代中心第13A幢商业区3层307(梨江社区服务中心栋三楼)
联系人:肖女士 姜先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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