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村头镇小溪边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QZZC2014-015)招 标 人: 开化县村头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衢州至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二O一 四 年 四 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0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04招标项目概况………………………………………………………………………………………04投标资格要求………………………………………………………………………………………04招标文件质疑与澄清………………………………………………………………………………05投标保证金…………………………………………………………………………………………05投标文件要求………………………………………………………………………………………05开标…………………………………………………………………………………………………06评标办法……………………………………………………………………………………………07定标…………………………………………………………………………………………………07其他内容……………………………………………………………………………………………07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10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16附件二:廉政责任书格式…………………………………………………………………………18第四章工程预算………………………………………………………………………………………20第五章施工图纸………………………………………………………………………………………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9封面…………………………………………………………………………………………………30目录…………………………………………………………………………………………………31(一) 投标函 ………………………………………………………………………………………32(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三) 授权委托书 …………………………………………………………………………………34(四)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5(五)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 ……………………………………………………36第一章招标公告开化县村头镇小溪边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开化县村头镇小溪边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开耕保办[201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化县村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在本县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开化县村头镇小溪边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开化县村头镇小溪边村,总投资约72万元,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排水沟及田间道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预算和图纸。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本县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3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岩土工程师除外);安全员须具有“C类证书”。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汇票凭证或年保证书)、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席位证书。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选择投标申请人办法: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5.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开化县法定招标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下浮区间:10%-15%,间距0.5%(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件)。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含预算)获取方法,投标人任选一种:①从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hztb.net/)下载,200元/份,在开标会前现场缴纳。②请于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5日,每天8:30时至11:30时和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办事大厅(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以不记名方式购买纸质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6.2施工图纸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4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7.2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hztb.net/)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开化县村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至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开化县村头镇 联系地址: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 邮编:324308 邮政编码: 324300联系人:许先生 联 系 人: 夏女士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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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4月2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编列内容须知内容(一)招标项目概况招标人名称:开化县村头镇人民政府地址:开化县村头镇联系人:许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衢州至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联 系 人:夏女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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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开化县村头镇小溪边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开化县村头镇小溪边村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排水沟及田间道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预算和图纸。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浙江省土地开发工程预算1、预算价:本工程预算为714624元,其中暂列金额20814元含税,详见第四章。2、编制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2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2012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浙江省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定额(2010版);信息价按《衢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3第9期开化信息价、施工图纸。(二)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本县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资格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岩土工程师除外);安全员须具有“C类证书”。其他要求已办理交易席位证和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特别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三)招标文件质疑与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不署名的方式送至或传真至代理公司。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在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投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3日前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4日下午14:00时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相应修改文件在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人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0天(四)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或开化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年保证书:(1)以银行汇票形式交纳的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交纳;(2)以年保证书形式的,金额、参保期限必须满足招标要求。保证金交纳时间交纳截止时间2014年5月4日下午14:00时整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 整收取保证金账号单位名称: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开化县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201 0000 1529 3517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五)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组成(1)封面;(2)目录;(3)投标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汇票凭证或年保证书复印件,后附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彩色件);(8)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席位证书复印件;(9)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命文件、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中标人在公示期结束时即提供投标文件副本各3份)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应按附后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必须按所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封面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具体要求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还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章。签字和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除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还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章。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必须按所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并按要求盖章。投标文件如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分别装订成册;每册采用左侧书本装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封套上写明投标工程名称:开化县村头镇小溪边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QZZC2014-015招标人名称:开化县村头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在2014年5月4日下午14:00时整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时间:2014年5月4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六)开标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4年5月4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会议的须提供身份证明书,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编入投标文件)、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予招标代理核实。开标程序(1)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2)本次开标按开化县村头镇武源村源头畈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化县村头镇小溪边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公证处或投标人代表按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主持人公布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席位证的递交情况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依次自行摇取所对应号码;(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下浮率区间内各随机抽取三个不同下浮率,取其平均值作为该工程中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9)招标人代表在各投标人所对应的号码中随机摇取三个号码,按摇取的号码先后依次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10)由评审小组对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2)公布中标候选人;(13)开标结束。(七)评标办法评标办法①由投标人代表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自行摇取所对应的号码,进行大屏幕公布,工作人员记录在案。②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下浮率区间内各随机摇取三个不同下浮率,取其平均值作为该工程中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该平均下浮率是合同价款[工程预算造价-暂定(估)价项目-暂列金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下浮金额×1-中标下浮率 暂定(估)价项目 暂列金额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下浮金额]签订和工程结算的依据。③招标人代表在各投标人所对应的号码中随机摇取三个号码,按摇取的号码先后依次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摇取的号码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摇取的号码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摇取的号码为第三中标候选人)。④由评审小组对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⑤若因资格审查未通过而导致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家投标企业的,招标人代表将再次摇号直至补足三家投标企业(投标人对应号码不变)。评审小组的组成评审小组构成:3人评审小组确定方式 :开化县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八)定标投标人资格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未按要求密封、加写标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2、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有一项不满足的或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文件封面未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均作无效标处理。定标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对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公示3天,并经县检察院对其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以此类推。(九)其他内容合同签订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采用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交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不计利息)。其中质量违约金40%,工期违约金30%,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10%,项目班子到位率违约金20%。采用汇票、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由开化县监管办负责代收代退,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以下方式缴纳: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开户名称: 开化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管理专户。账号:
****************98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规定期限和范围内的,符合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中的条款。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县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电话:
****-*******县监管办投诉电话:
****-*******评标办法附件:号 球对应号码(下浮率)110%210.5%311%411.5%512%612.5%713%813.5%914%1014.5%1115%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发包人:承包人:鉴于发包人年 月 日接受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3.1 合同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排水沟及田间道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预算和图纸。3.2 承包方式承包方就本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材料、施工安全等实行总承包。3.3 施工队伍承包方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无资质承担的专业施工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施工并且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在招标办备案。开工后,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班子人员(与技术管理人员一致)进驻施工现场,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更换技术管理人员,否则作违约处理,并没收“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保证金,直至中止合同,一切后果自负。发包方及监理单位将对其进行不定期监督与考核。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中止合同,相应后果自行负责。3.4 工程承包价格3.4.1本合同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方式,承包价格为工程预算造价-暂定(估)价项目-暂列金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下浮金额×1-中标下浮率 暂定(估)价项目 暂列金额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下浮金额,即人民币 万元。除设计变更、政策允许外,合同总价不得调整。因工程设计变更或漏项引起新的工程量,其综合单价在组价后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确定。组价原则为:项目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项目立项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变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越权批准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的变更,不得未变更先实施或边报批边实施。未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查而变更的土地整治项目,一律不予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申请:(一)因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文物或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 (三)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和补充完善导致设计变更;(四)批准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的单位认为应当变更的其他情形。涉及项目建设名称、地点、承担单位、建设规模变更的,需报原立项批准单位审批;涉及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和部分工程量变更的,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原立项批准单位备案。涉及规划设计变更且在项目工程预算范围内,由项目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和编制规划设计变更方案,经项目监理单位签署认可意见后,报项目承担单位批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超出工程预算范围的,报县耕地保护和造地改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1)预算中如果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时,按预算中已有的单价确定; (2)如果预算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时,可参照预算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3)如果预算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时,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2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2012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浙江省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定额(2010版)的相关规定组价。建筑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前一个月的《衢州造价信息》(开化)、《浙江造价信息》的单价进入组价,并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审定确认。(4)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无价材料价格,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签证确认。(5)暂定价材料工程实施过程中,须经发包人确定质量和价格并经签证后方可采购。结算时,仅调整材料暂定价和签证价的材料差价及因材料差价引起的税金,其余均不再另行计取。(6)按规定没有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竣工结算时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2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2012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浙江省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定额(2010版)的相关规定组价。建筑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前一个月的《衢州造价信息》(开化)、《浙江造价信息》的单价进入组价,并根据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3.4.2因工期延误所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变化调整:(1)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承包人承担,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3)因非发承包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3.4.3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3.4.4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8%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8%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3.4.5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3.4.6 若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但承包人可以预见、预防而承包人没有及时预见或预防不力造成的损失,发包人不予补偿,其工期和费用损失由承包人负责。3.5 施工场地交接3.5.1发包人负责将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电源以及施工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边缘,施工区域范围内的通电、通路、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5.2工程验收后符合质量要求,自双方签署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的七日内,承包人的人员、机具、材料必须全部退场并清理好施工现场,若拖延清场则按拖延工期处罚。3.6 工程质量及其管理3.6.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有关设计说明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记录和检验,通过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3.6.2发包人委托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将代表发包人监督、检验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及现场管理等,承包人应服从其管理。施工中如发现设计、质量、材料等问题,应及时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其处理办法必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业主认可后方能实施。3.6.3所有隐蔽工程,承包人均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并提前24小时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鉴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3.7 工期及开工要求3.7.1本工程合同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单后第三天起算,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范围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3.7.2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并经项目法人签证后,可作相应顺延:⑴ 重大设计变更而确实影响到施工进度。⑵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到施工进度。⑶ 不可抗力因素。⑷ 其他非承包人因素影响进度。上述工期必须在发生后的三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3.8 设计变更按本合同3.4条款执行。3.9 工程材料供应3.9.1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需的建筑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品牌、大宗管材须经业主签证认可,方可采购)。所有材料均须有合格证、质保书或试验报告。如采用不合格的材料,发包人有权制止使用,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3.9.2发包人若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发包人承担;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由承包人承担。3.9.3地方材料如因采购、运距等原因增加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3.10 工程验收与保修3.10.1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是:(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二)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及预算批复;(三)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及预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文件;(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五)相关影像资料和其他验收资料。具体验收程序参照关于印发《开化县土地整治项目及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开土资[2012]147号)文件执行。3.10.2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资料、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联系单、国家和省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验收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负责。3.10.3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11 双方责任3.11.1发包人⑴ 合同签订后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4套。⑵ 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进行施工图交底,做好由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六天内送达有关单位。⑶ 审核工程进度报表,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⑷ 派驻现场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人员到位,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签证和其它必要的签证。⑸ 组织对工程的交工验收,负责工程结算,结算工程尾款及退还保证金。3.11.2承包人⑴ 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⑵ 承包人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并按合同工期要求进行施工。⑶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工、交工报告书、检验资料等,及时送发包人及有关单位。⑷ 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完工和交付。⑸ 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提出工程决算资料,参加竣工验收,负责做到工完场清,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施工现队伍全部撤清。⑹ 在工程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理。⑺ 主体工程不得转包、分包,承包人无资质的专业施工项目,经发包人同意可以给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否则作违约处理。⑻ 承包人应精心组织施工,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⑼ 项目班子人员必须每月到岗20天以上,如每月不能按时到岗,业主将扣除“项目班子出勤率”押金 万元整,如果连续月不能按时到岗,将扣除“项目班子出勤率”全部押金及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一切后果自负。3.12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3.12.1本工程价款支付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结算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其中: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工程资金采取直拨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直接拨付至施工单位。经审计部门审计通过验收的项目,按项目决算资金进行拨付:(一)中标并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成工程量的40%后,凭中标书(或中标确认书)和招投标合同以及经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进度报告,拨付20%的资金作为第一批工程款。(二)项目经完成工程量的70%且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标准,并经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确认报县级耕地保护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拨付至项目建设资金的50%。(三)项目竣工经审计部门审计,通过上级验收后(自行补充耕地由市级验收确认,省委托项目由省级验收确认),再拨付至项目决算资金的90%。(四)余额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达到工程质量无问题、群众无纠纷、无需工程整改并种植管理到位的,由县耕地保护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审核确认,再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3.12.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要素,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及人工工资风险要素按相关文件执行。3.12.3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项目和工程量的,按照本合同3.4条款办理。3.13 奖罚3.13.1质量奖罚: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一次性验收合格等级标准,不奖不罚;如果一次验收为不合格工程,则承包人除承担返修至合格工程的费用外,还将处以结算总价的百分之五罚金。3.13.2工期处罚:工程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工程结算总价的千分之二处罚,超过五天以上,一次性扣完工期违约金。3.13.3安全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全部费用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将处以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五罚金。3.14 违约责任3.14.1承包人违约,扣罚上述履约保证金;若发包人违约,则支付承包方履约保证金相等额度的违约金。3.14.2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者,应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3.14.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3.15 附则3.15.1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⑴ 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⑵ 中标通知书⑶ 投标函及其附件(包括询标记录)⑷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⑸ 合同履行中,双方就有关问题协商一致,达成的纪要或协议;⑹ 图纸⑺ 工程质量保修书所有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合签订之前产生的附件与合同正本有予盾之处应以合同正本为准。3.15.2 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未尽事项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执行。3.15.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完工、按合同保修期满,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失效。3.15.4本合同双方如发生争执,双方协议及有关部门调解无效者,可向开化县仲裁委员会或向开化县人民法院诉讼。3.15.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甲 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签章):法定代表(签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联 系 人: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附件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2.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 年; 6)其他项目 。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和支付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8条赋予的规定一致。 6.其它 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附件二:廉政责任书格式土地整治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土地整治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四章工程预算(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第五章施工图纸(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第六章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招标投 标 文 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 年 月 日 二、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提供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保证金凭证(汇票凭证或年保证书复印件,后附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彩色件);2、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席位证;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三类人员”A类证书;7、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命文件;8、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岩土工程师职称证书;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投 标 函(格式)(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之所有规定,完全接受该中标下浮率作为合同价款[工程预算造价-暂定(估)价项目-暂列金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下浮金额×1-中标下浮率 暂定(估)价项目 暂列金额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下浮金额]签订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限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4、如我方中标:⑴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⑶ 我方承诺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确保人员到位率。⑷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没有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投标无效行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同时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开标日无不良行为在公告期(或无任何不良行为)和开标日前三年内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 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投 标 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 五、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兹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投标事宜。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以委托人的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投标文件;二、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三、以委托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四、以委托人的名义领取退回投标保证金;五、依法参加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六、领取书面中标通知书;七、。委托人对以上权限中的非授权事项,用横线划字中线方式删除,否则视为授权事项。受委托人在代理权限内,所产生的权利由委托人享有,所产生的义务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人(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受委托人: (签字)身份证号: 年月日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号注册资金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开户银行专业职称账号社会养老保险证号经营范围备注七、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1、投标保证金凭证(汇票凭证或年保证书复印件,后附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彩色件);2、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席位证;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三类人员”A类证书;7、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命文件;8、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岩土工程师职称证书;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