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金融工作局金融服务业统计调研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青羊区金融工作局金融服务业统计调研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四川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川服领办〔2020〕4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四川“4+6”现代服务业统计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及金融监管部门健全金融服务统计体系的要求,区金融局结合工作实际,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承接本单位统计调研服务外包项目。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金融服务业统计调研服务外包项目
2. 比选人:成都市青羊区金融工作局
3.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含税)
5. 项目服务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 安排专人走访调研金融机构,建立走访数据库;
2. 安排专人建立并维护金融机构名录库;
3. 每季度定期开展金融业统计分析研判,并出具分析报告;
4. 根据需要实时开展统计相关工作;
5. 完成本项目相关的统计资料和台账建立、档案整理及移交存档等工作。
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参选。
四、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青羊区金融工作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21楼2125室)领取比选文件:
1. 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验原件交加盖鲜章复印件);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加盖鲜章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交加盖鲜章复印件)。
五、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6日17:00,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21楼2125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青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和成都市青羊区金融工作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jrj/bm_index.shtml上发布。
七、中选结果公示
本次中选结果在青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和成都市青羊区金融工作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jrj/bm_index.shtml上公示,公示期:1天。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市青羊区金融工作局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2125室
邮 编: 610000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
2021年12月10日
比选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比选人 | 名 ?称:成都市青羊区金融工作局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
2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青羊区金融工作局金融服务业统计调研服务外包项目 |
3 | 服务期限 | 项目服务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
4 | 比选方式 | 公开比选 |
5 | 比选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21楼 |
6 | 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比选申请人资格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参选。 |
8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安排专人走访调研金融机构,建立走访数据库; 2. 安排专人建立并维护金融机构名录库; 3. 每季度定期开展金融业统计分析研判,并出具分析报告; 4. 根据需要实时开展统计相关工作; 5. 完成本项目相关的统计资料和台账建立、档案整理及移交存档等工作。 |
9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参选 |
10 | 分包 | |
11 | 最高限价 | 20万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在最高限价比例的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
12 | 比选要求 |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本比选文件的基本要求,充分考虑自身人、财、物及自有资金的实力和完成全部工作的难度和细节,自行决定是否参选,参选所发生的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
13 | 履约保证金 | |
14 | 进度要求 | 按照比选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
15 | 比选申请人个数 | 不少于3家。 |
16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预审 |
17 | 评选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18 |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21楼2125室 |
19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
20 | 比选申请文件幅面大小及装订要求 | (1)比选申请文件一律用A4纸编制,图、表及证件幅面较大除外。 (2)比选申请文件一律用粘胶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各种文件的装订顺序应与目录一致,有附件的应紧贴在该文件之后。 |
21 | 比选申请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 |
22 | 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 不退回。 |
23 | 比选申请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比选截止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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