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田径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的批准,广州市协和高级中学拟对田径场改造工程进行施工招标,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协和高级中学
二、工程名称:田径场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点:荔湾区西增路18号
四、招标内容:承包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包括场地平整、土建、安装工程)
五、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0995平方米(室外田径场1座,跑道长300米及三人蓝球场、沙坑)。总投资约48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时间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6年1月12日—2006年1月1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八、报名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联系人:童小姐 电话:********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备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允许联合体)。
2、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并具备承接本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的相应级别。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近三年必须具有在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的业绩(同类业绩指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方能承包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业绩)证明。
3、公司近三年必须具有在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的业绩(同类业绩指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方能承包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业绩);
4、必须具备广州市建筑企业备案证书;
5、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申请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8、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原件备查)。
十一、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
1.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签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
3. 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
4.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名申请表不需装订);
十二、本次招标工程按穗建筑42号文采用资格预审选择投标单位,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12名时(≥5,≤12),自动成为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多于12名时(>12),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随机摇珠抽取12名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成为正式投标人。
十三、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编制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于开标前24小时书面通知投标单位。

广州市协和高级中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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