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榭开发区2020年度亩均综合评价差异化电价征收企业名单的公示
关于大榭开发区2020年度亩均综合评价差异化电价征收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甬政办发〔2021〕13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根据2020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并进行核实,拟对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征收差异化电价,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向区亩均办反映情况,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建斌,联系电话:****-********。
附件:大榭开发区2020年度差异化电价征收企业名单
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大榭开发区2020年度差异化电价征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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