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榭开发区2020年度亩均综合评价差异化电价征收企业名单的公示

关于大榭开发区2020年度亩均综合评价差异化电价征收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甬政办发〔2021〕13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根据2020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并进行核实,拟对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征收差异化电价,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向区亩均办反映情况,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建斌,联系电话:****-********

附件:大榭开发区2020年度差异化电价征收企业名单

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大榭开发区2020年度差异化电价征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自有用户电表号

备注

1

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

********63


2

宁波海诺塑胶有限公司

********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名单 征收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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