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作镇派出所用房公安综合业务资格招标公告
[新]合作镇派出所用房公安综合业务资格招标公告
2021-12-10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公安局合作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 |
标段编号 | A****************003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合作镇派出所用房公安综合业务系统项目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 |
启东市合作镇派出所用房公安综合业务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ggzyjy.nantong.gov.cn,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合作镇派出所用房公安综合业务系统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启东市合作镇派出所用房公安综合业务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货物采购、设备安装、墙面开凿修补复原、桥架管材线缆装配施工、货物运输、系统调试、技术保障、竣工验收、使用培训、售后服务、税金、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可能超出招标文件描述的所有工程量(例如管材线缆、强电接入、室外顶管、室外破路及修复、土建施工、与公安系统网络连接产生的费用等)等所有一切费用,以后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具体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2交货、安装地点:启东市合作镇(具体地点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供货与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11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单独订立合同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3.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7时0分至2021年12月30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1年12月30日9时30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为人民币25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R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招标人:启东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民乐路 | 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启东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
联系人:倪志飞 | 联系人:陈佩芬 |
电话:138*****358 | 电话: ****-******** |
启东市公安局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21年12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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