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环卫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天财采计[2014]59号)的要求,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环卫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其所需环卫车辆实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TMGP14-18
二、项目名称:环卫设施设备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 | 简述 | 数量 | 包号 |
洒水车 | 底盘型号:DFL1250A11,柴油发动机(国Ⅳ排放),水罐最大容积≥14.5m3。载重量≥20吨,配自动喷枪。 | 1辆 | A |
垃圾清运车 | 后倾自卸式垃圾车,底盘型号:DFL1160BX4,柴油发动机(国Ⅳ排放),载重量≥7吨,装备卫星定位功能行驶记录仪。 | 2辆 | |
督察车 | 五菱宏光L5LS型。 | 1辆 | B |
电动巡查车 | 载客4人(含司机),密封型。 | 1辆 |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能力及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供应商,A包须为所供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B包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供应商(A包)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5.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A包)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明细表》,所投产品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
6.投标供应商所供产品须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国家3C认证(如需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7.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近三年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资质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加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A包)覆盖所供产品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B包须提供所供车辆的经销证明文件。
3、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A包提供100万元的合同2个及验收报告);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14年4月23日开始,截止2014年5月8日(每天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达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钟惺大道18号)报名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A包8800元,B包100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5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市陆羽大道9号)
十、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入:
收款单位: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180*****192********
开户行:工行荆门分行天门南桥支行
保证金应采用实时电汇,由报价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
十一、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所有信息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示,请各投标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胡先生、张先生
电话:****-*******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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