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直达补助项目(实验室检测设备)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直达补助项目(实验室检测设备)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直达补助项目(实验室检测设备)第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大庆路社区大庆路88号嘉华大厦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22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DQY********02-ZC

2、项目名称: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直达补助项目(实验室检测设备)第二次

3、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直达补助项目(实验室检测设备)第二次,1批,采购预算: 1,100,000.00元,项目概况: 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直达补助项目(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实验室检测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25 09:00:00至 2022-01-08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申请单位注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保证金交纳凭证。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16 17:30:00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大庆路社区大庆路88号嘉华大厦9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一)发售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09:30:00-17:0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二)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大庆路社区大庆路88号嘉华大厦9楼。(三)投标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四)注意事项:供应商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22 14:30:00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9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金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宝平路付21号

联系人:宝鸡市金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2*****324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东启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大庆路社区大庆路88号嘉华大厦9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东启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直达补助项目(实验室检测设备)第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大庆路社区大庆路88号嘉华大厦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22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DQY********02-ZC

2、项目名称: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直达补助项目(实验室检测设备)第二次

3、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直达补助项目(实验室检测设备)第二次,1批,采购预算: 1,100,000.00元,项目概况: 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直达补助项目(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实验室检测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25 09:00:00至 2022-01-08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申请单位注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保证金交纳凭证。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16 17:30:00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大庆路社区大庆路88号嘉华大厦9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一)发售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09:30:00-17:0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二)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大庆路社区大庆路88号嘉华大厦9楼。(三)投标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四)注意事项:供应商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22 14:30:00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9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金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宝平路付21号

联系人:宝鸡市金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2*****324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东启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大庆路社区大庆路88号嘉华大厦9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东启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设备 医疗服务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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