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泰康置业有限公司的四安镇香安雅苑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江苏泰康置业有限公司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通州区四安镇戚家桥村1组。
⑵建设规模:用地面积29908平方米,建筑面积54552平方米。
⑶计划开、竣工时间: 40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5月20 日至2015年8月10日。
⑷质量要求: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标段划分、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标段 序号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 价(万元) |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
一 | 土建、安装、配套等项目建设 | 约2000.000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注册建造师贰级(建筑专业) |
二 | 约2000.000 |
三 | 约2000.000 |
四 | 约2000.000 |
四、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的业绩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具有类似住宅工程业绩,信誉良好;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具有类似住宅工程业绩,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
五、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2)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及苏建招(2009)140号文。
六、资格预审材料应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年检记录)、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含年检记录);
(4)经办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投标申请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等);
(6)投标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须为原件复印,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提供原件备查)。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 2014年4月30日9 时至11 时(超过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七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大厅(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588号、区农林局东侧)。
八、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低于成本的除外。
十、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十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凡报名资料不符合以上规定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达到法定人数后将均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应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一经查实存在欺骗行为,招标人将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关损失和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公告时间:2014年4月23日-2014年4月30日上午11:00止
招标人:江苏泰康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四安镇风电产业园1号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 :
158*****666 ****-********2014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