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行政执法人员)
公示(行政执法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江安镇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江苏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规定,现将江安镇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机构∶如皋市江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地址∶如皋市江安镇府前路166号,电话:****-********。
行政执法人员∶倪新华(执法证编号∶JSZF********)、张元健(执法证编号∶JSZF********)、蔡海军(执法证编号∶ JSZF********)、陈程(执法证编号∶ JSZF********)。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如皋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设定依据、执法流程附后。特此公示!
附件1∶《如皋市各镇(街道)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
附件2: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处罚案件流程图
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如皋市各镇(街道)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xls
标签: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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